城市绿地规划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为提高扶沟县城绿化水平 , 保护和改善县城生态环境 , 塑造城市形象 , 打造高品质的城市开放空空间 , 为广大市民提供高品质的休闲娱乐环境 , 促进县城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 , 编制了《扶沟县城中心区绿线划定和控制规划》 。
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规划 , 参与城市规划 , 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现将《扶沟县中心城绿线划定及控制规划》予以公示 。
规划背景
1.落实城市绿化条例的内容 。
2.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
3.建设“海绵城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扶沟县规划范围:扶沟县总面积1173km㎡ , 现辖9个镇、6个乡、1个农牧区、395个行政村 。截至2013年底 , 全县总人口75.36万人 。
中心城规划范围:根据《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 中心城规划面积43.9K㎡ , 其中建设用地41.78K㎡ 。
西以西环路为界 , 北以北环路为界 , 东以产业集聚区东边界(疏附铁路以东约760m)和贾鲁河西岸为界 , 南至柏亭路以南900m 。
到2017年 , 建成区面积将达到20平方公里 。
规划目标
落实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 确保扶沟县城市绿地的完整性 , 实现空之间绿线的强制管控和保护 , 促进鹿邑县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
规划原则
1.完整性原则
2.强制性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总量控制和分区实施的原则
5.控制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绿线的划定和控制
这一次 , 绿线被指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级别 。
(一)绿线控制模式
此次绿线划定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主要划定大型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 , 确定各类城市绿地的控制原则和具体要求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 , 制定如下更具操作性的方法 。
1.实线控制
已定义为绿色实线的绿地边界线必须严格遵守 , 并由坐标控制;(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
2.虚线控制
已确定位置和规模但未确定边界的绿线为点状绿线 , 应在下一阶段的详细规划中明确 , 不得随意调整规模和位置 。
3.指数控制
规模已确定但位置未确定的 , 即需要补充实施的各类绿地 , 根据绿地标准服务半径和指标要求提出具体补充要求 , 在下一阶段规划中予以落实和安排 。对于边界已经确定的绿地 , 该控制指标分为控制指标和引导指标 。
(2)绿线的总体控制
1.总量控制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和城市建设发展中需要统一控制的区域 。为适应城市近期、远期和远期发展的需要 , 方便城市建设和管理 , 划定为扶沟县城市规划区 , 总面积104平方公里 。
城市规划区主要包括: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1)城关镇、城郊乡、农场、牧场的行政区域;
(二)高速公路引道红线两侧各200米的土地;
(三)地下水源保护地;
(四)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统一控制的其他区域 。
2.规划和控制分区
为保证绿线划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平衡性和完整性 , 便于城市管理 , 扶沟县划分为16个区 , 对城市绿线进行规划控制 。
(3)绿线的分类和划定
1.公园绿地
(1)综合公园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75% , 园路铺装5-15 , 管理建筑小于1.0 , 游憩建筑小于4.0 , 乡土树种比例大于50% 。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
(2)社区公园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75% , 园路铺装8-18 , 管理建筑小于0.5 , 游憩建筑小于2.0 , 乡土树种比例大于40% 。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
(3)特色公园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65% , 园路铺装10-20 , 管理建筑小于1.0 , 游憩建筑小于4.0 , 乡土树种比例大于50% 。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
(4)带状公园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70% , 园路铺装10-25 , 管理建筑小于0.5 , 游憩建筑小于1.5 , 乡土树种比例大于50% 。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
(5)路侧绿地绿线规划的指导性指标为绿地大于70% , 园路铺装10-25 , 管理建筑小于0.5 , 游憩建筑小于1.5 , 乡土树种比例大于50% 。绿线计划由坐标控制 。
2.规划目标
(一)制定指标的原则
根据《扶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 ~ 2030)》 , 以2017年扶沟县绿化建设现状调查结果为基础 , 参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所需指标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的严格要求 , 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 制定各类绿地指标 。
(二)指标制定的依据
目前我国衡量城市绿化建设水平的标准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系列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 这是目前比较科学的规范性标准 。
(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 城市绿地可分为五类: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 。其中 ,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位于城市建设范围内 , 参与计算绿地指标;位于城市建设区内的生产绿地纳入绿地指标计算;其他绿地分布在城市规划区外 , 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 。
(2)《关于修订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的通知》
测量需要城市绿地中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 如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 。 , 并提供了基本的测量方法:
1.带状绿地最小估算面积为0.01公顷 , 块状绿地最小估算面积为0.02公顷 。
2.公园面积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关于绿地比例≥65%的规定计算 。符合要求的公园全部纳入公园绿化面积 , 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实际绿化面积纳入公园绿化面积 。未建成的公园可不计入公园绿地面积 , 但可根据实际绿化情况计入其他类型绿地的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
3.为加强对城市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 , 考虑到不同城市自然地貌的客观情况 , 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城市建成区的水面纳入绿地范畴 , 具体按以下统计:
公园内水面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对公园用地比例的要求(绿地比例≥65%) , 水面全部纳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城市内部河流、沿海(单岸)绿化带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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