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俗婚闹者是该好好用法律处罚了

【恶俗婚闹者是该好好用法律处罚了】最近盐城市文明委的通知指出,“对于产生恶劣影响的低俗婚礼#奇葩婚闹#当事人,由公安、文化等执法部门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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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儿子结婚典礼做出如此惊世骇俗的行为,说穿了公公也就是借机耍流氓的行为,不过实在是太要脸面了,这让自己的儿子情何以堪,以后怎么做人?新娘子也是倒霉,这样的家庭还是远离,离放入越远越好。以前还有流氓罪,现在取消了,但是流氓罪取消,并不代表这种在公共场合公然调戏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就无法可依。
具体可以适用的法律依据包括哪些呢?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不管这个公公如何为自己辩解,在自己儿子的婚礼上对自己的儿媳上下其手,虽然说是自己的儿媳其实性质更恶劣,拘留他也并不为过!
大墙内的思考也许更能让其悔过,也让某些无所顾忌的男人收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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