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哥们(马瑞峰)喜欢钓鱼,喜欢到骑着摩托车跑几十里,上百里路,最远跑到别的县。
他会白天上班,晚上夜钓一晚。
他爱撵兔子,会大半夜的骑着赛摩,带着撵兔子狗去别的县捉。
他爱逮山鸡,常常一个人到处溜达,到陌生的树林,陌生的地域。
只因为喜欢。因为喜欢,忘记疲惫,因为喜欢,不知疲惫,因为喜欢,哪怕疲惫。这就是喜欢的力量,这,仅仅是喜欢的力量。
……因为爱好,可以让自己做很多疯狂的事、上学那会,我喜欢打球,我也因为打球逃过课,和哥们一起,在球场嗨起。当然次数不多,这是真的。
我也因为打球,大冬天因为怕棉衣湿掉,常常穿着球衣去打,并且常常因此发高烧,拉肚子。
……我也因为打球,早上四点半起床,去搅醒寝管老师,真的,对不起。借着学校外表马路的灯光,借着月光,甚至抹黑凭着感觉。我也因为打球要保持好的精神状态而加入部级篮球队,。我也因为要练体力和最好的几个兄弟凌晨抹黑去后操场的四百米环型跑道跑十二圈半(每天一个负重五公里),真的是查着圈数跑。
……有一天我和那哥们晚上坐在轩辕湖谈人生,他说到,生活,让他变得,对钓鱼都提不起劲。
是啊,曾经爱的废寝忘食,曾经爱的不知疲惫,到最后……生活,让我们连干自己最喜欢的事都变的遥不可及,。干自己爱的事都成了一种奢侈。我开始想我自己,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和他一样,对打球都提不起劲,。这真是太可怕了,但是你又躲不过,要么你也放弃最爱,要么,你付出很多代价去留住爱,留住喜欢的。。。可是,那都是后话了,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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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发自App 【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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