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后,好马也吃回头草

你叫我拿什么去承认呢?就算时光倒流,我还是会选择拒绝Much啊!
1 当年,我从三线城市武汉读完大学来到深圳这个一线城市的时候,并没有像那些同样从大江南北的二三城市来的年轻人一样,连呼吸都透着一种拼搏向上、浴血奋战的威武。
那时候,我读书,还没有读到“人生在世,不就是一日三餐,渴了一杯水,困了一张床”这样的句子,也没有从哪本书里读出这种意思。可能是因为我还太小,毕竟只有二十四岁,是我进入社会的元年。简单中蕴含的深奥和深奥中蕴含的简单,我都读不出,也看不出。
我就感觉自己不愁吃不愁穿,每天都很开心很兴奋,完全不知道自己拿五六千块钱一个月是一个很低的工资水平。在别人都说我又傻又二的时候,我还在乐呵呵地认为自己实现了财务自由。因为我不仅给自己买了喜欢的写字台和书柜,还买了巨多的书。
大家都知道,按照理论来讲,我们每天上班应该是八小时的工时制,而理论之外是实际,加班和坐公交车加起来再多占用三小时是非常好的情况,不可控的是,很多时候要多占用四小时、五小时,甚至六小时,这就有点恐怖了。
看似高档的写字楼白领,过的也不过是工厂里流水线上的普工一样的生活,我觉得自己掉入了一个巨大的谎言陷阱里,这是我工作半年之后的觉悟,我们不过是被包装得光鲜一点的流水线工人。我把我的觉悟告诉了跟我同一批入职的小伙伴,他们十分有共鸣地点头称赞,说我太有才了。
反正看书比上班有意思多了。我萌生了开一家书店的想法,这样,我就可以整天与书为伍,想想都觉得很兴奋。有了这个想法后,只要走到路上,眼睛都是在为自己的书店选址。一个周六休息日,和朋友们聚会的时候,我把开书店的想法告诉了他们。对于我有这个想法,朋友们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那时候智能手机已经普及,“抱手机”成了网上热议的话题,朋友们说:
“现在谁还买书看,肯定亏死了。”
“还是开一家咖啡店比较靠谱,人一进来可以坐在舒服的椅子上边喝咖啡边玩手机。”
“我觉还是主要卖奶茶比较好,喝奶茶比喝咖啡的人多。”
……
大家很热心,七嘴八舌地帮我出主意,我说:那就干脆开一家可以喝奶茶喝咖啡还能打游戏的书店。
朋友们都说:又小资又文青,挺适合你的。
我听了,就当是朋友们都支持我的想法,喜滋滋地进一步探讨,去哪里租店铺,装修什么样的风格……到了这一步,朋友们的兴致就没有刚才那么高了,其中一个朋友说了一句:你傍个大款再说吧!
其他朋友都附和,说:你可以的,我们都相信你。
我的书店到现在还没有开起来,因为我既没有傍到大款,也没有成为大款。
那年我二十四岁,现在我三十岁。
2 以前在农村,不是三线城市那种农村,而是只有泥巴和土,牛粪和猪粪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家里穷得叮当响,一年四季全靠自给自足和城里亲戚的接济过日子,那种程度,我都没有一点想要钱的感觉,心中只有梦想和明天。
而那个讨论开书店的周六,却让我开始对钱有一点点感觉了。也正是这一点点感觉,让我错过了一个春天。
就像以前穷得叮当响的时候,我没有一点想要钱的感觉一样,即使朋友提醒我去傍大款,我也脑袋短路似的完全避开了那条路。虽然我积极主动,人生却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当天晚上,我就去求职网站找关于书店的工作。真的有,薪资都是面议,我没有考虑周末适不适合投简历,就把简历发过去了。
第二天,我见到了Much。他个子高高,不胖不瘦,留着平头,全身都是浅卡其色,特别文艺,但又不是那种故意留胡须、梳辫子、穿奇装异服的形式文艺,他说话也不急不缓,声音温和,总之,他就是一个让人感觉特别舒服的年轻小伙子。
面试并不像我进银行那么正式,因为他自己开了这家书店,在没有招到帮手前,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他自己在做,既是老板也是员工,再加上年龄并不大,所以没有一点老板架子,我们就是聊聊天。当然,所有的聊天内容离不开书籍。我们都是真心对书籍充满激情和热爱的人。
他说,面试过那么多人,我是最适合做他帮手的。
谈到工资的时候,他也很坦白,毕竟书店是新开的,还没有产生利润,工资不会太高,如果我愿意做,以后就是元老级的员工。
前一天,正因为开书店的事,我刚对钱有了一点点感觉,对于工资低这个条件,我很介意。没有犹豫,我当面拒绝了Much。
七年之后,我从网上看到Much开了第五家分店。新的书店正在招收书籍爱好者,就跟七年前他开第一家店的时候一样。
我没有多想,做了一份简历,投入了书店的邮箱。在简历中,我强调了自己是一个阅读爱好者。
同样,很快我就收到了面试通知。但是,回复我邮件的落款署名是E,好像一个女孩的名字。
面试那天是周一下午,我上午去公司上班,就给自己请好了假。
在新书店的一个角落,我坐在舒服的椅子上,看着暖黄色的灯光散下来,落在我面前的圆形咖啡桌上,同时闻着四周而来的书籍和咖啡的香气。这个场景,我感觉好熟悉,绝对不是因为我七年前去第一家书店面试过,因为那时候,它还没有这么成熟的环境。我之所以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要么是因为我经常在脑海中规划我第一家书店的模样,要么是因为我总是在各种书店里流连忘返的结果。
我的眼睛还在打量着四周,E走过来了,果然是个女孩子,而且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她穿着一套复古刺绣的棉麻衣裙,上衣是交领的,一眼就能看见她纤细有力的锁骨。我特别喜欢的是她衣服的袖子,明明是长袖,却被她拉到手腕以上,不紧不松,显示着一丝丝干练。
E的气质全可以从她的发型上看出来,时尚中透着一股干练,干练中透着一股文艺。我姑且把她的发型叫做学生头,就是小时候我妈妈经常用剪刀给我咔嚓出来的齐耳短发。我猜,给E剪头发的人应该是个品味不错的发型师。
在问了非常正式的面试问题后,我们就开始聊书籍,聊文字,聊图书市场,聊得很投机,聊到后来,她不是说“再见“,而是说“等通知”。
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我把自己想象成E,每天有大把的时间,挑选自己喜爱的书籍去看,源源不绝,还可以在每一家书店拥有一个推荐专柜,专门展示自己看了之后特别希望别人也看的书。爱书,管理书,读书,并且和人交流,以书为桥,以情为梁。怎么会有这么幸福人啊?
“怎么会没有呢?只不过别人拥有的,是你当时选择放弃的。“车停了,我一脚重重地踩在地上,进行了自我回答。
3 被E面试后的第二天,我去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第三天,我还没有收到书店的任何回复。
第三天的晚上,我内心很忐忑。七年前,只要我点头,就可以;七年后,我在等一个可能等不到的通知,或是被拒绝的消息。
我仍然是那个可以和你畅聊书籍的女孩,却不再是你觉得最合适的人了。
辗转反侧的夜晚,我在网上看Much写的文章,Much回忆了一路走来的曲折和曙光,白手起家,怀抱赤子之心,终是留住了情怀,成全了青春。
有句话他说得很平淡,但是戳到了我的心,他说:E是我招到的第一个员工,我很荣幸成为她的伙伴,也感谢她一路的陪伴。
每当看到E这个名字,我都不自觉地代入我自己。我哭了,直到眼泪落在手机屏幕上,字迹变得模糊,我才发觉。
起身,拿纸巾擦了眼泪,擤了鼻涕,顺便擦干净手机屏幕,也关掉这篇文章。
“哭什么哭呢,是后悔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一切都成了别人的吗?”
“好像是的,又好像不是的。”
“你还不承认,那明明是你喜欢的。”
“你叫我拿什么去承认呢?就算时光倒流,我还是会选择拒绝Much啊。”
身体里的两个我在吵架,谁也没吵赢谁,我长长叹了口气,立马想到我的潮汕同事给我的告诫,叹气容易把好运带走,我又对着空气深深把那口气吸回来,落下去。内心的忐忑和辗转反侧都消失了,人也变得轻松了。
我觉得我之所以会流泪,是因为情怀这种东西虽然一无是处,却总是很感人,加上七年前我跟Much有过那样的一面之缘。
第四天,整个上午过去了,我还没有收到书店的任何通知。
4 还记得七年前吗?我积极主动地、果断地、毫无计划地、甚至是有些冒失地把简历投给了这家书店。七年后,或许很多事情都变了,我的积极主动和冒失却还在呢!
我直接冲过去找E,跟她表示我要在这家书店来工作的决心,其中,我用了“拜托你”,“求求你”,“给我一个机会吧”等等,这样恳切又死乞白赖的句子和语气,E还是没有答应我,我真的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固执地不肯接受我的真心。
这时候,她还不知道我知道背后的大BOSS是Much,当然也不知道我跟Much之间那个小小的渊源。所以,唯一的解释是,能够选年龄更小的应聘者,就不要选择三十岁的吧,为了即将大势扩展的书店,我成为了小青年们的替补,虽然我也是小青年,虽然我自认为年轻力壮。
替补就替补吧,它意味着机会,也意味着逆袭的人生。
如果我没有主动过来,这一天不就是在忐忑和不安中度过,窝在家里毫无作为吗?过日子就像写小说,也有卡住的时候,有时候需要等,而有时候就需要自己主动往前推,一切的动作取决于它跟你期待的方向是不是一致的。
至少我现在,答案了然于胸。
我转头去咖啡专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你大概会觉得我在黯然神伤,而我眼前的路却已经非常清晰。
远在门口的书籍展台,明天将会是我把新书一本一本摆上去,然后在读者进来的时候,根据她落在第一本书上的眼神,把最适合她的书递进她的手中,她去收银台买单,接着去咖啡专区,途中,遇到我在跟另一位读者交流,我们眼神碰撞,相视一笑,这并不是全部,而是故事的开始。我人生的开始。
嗯,想象总是美好的,而现实永远比想象更精彩,因为它不仅有惊喜,往往也会伴随着惊吓。
5 刚刚冲进来找E的时候,我是多么地理直气壮和死缠烂打,可是,这个男人进来的时候,我的妈呀,我吓死了。“吓死了”的表现在于,我心跳加速,动作慌张,表情极度难为情。
我下意识的动作是把我的大帆布包举起来遮住半个自己,一秒钟过后,我就觉得这个动作太引人注目,不妥。接着,我假装沉思,眼睛看着别的地方,一只手托着脸,另一手挠眉毛痒痒,借此遮住眼睛。
如果不设法溜走,就要这样战战兢兢坐一下午了,因为新店刚启动,这个大BOSS不会巡视两眼就走人的。谁能理解我此时的艰难处境?
恐怖的是,我正沉浸在自己的紧张和盘算中,对外界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只白色的马克杯轻轻地落在我的桌子上。平时,咖啡在我十里之外,都难以逃脱我的嗅觉,而现在,当第二个白色的马克杯轻轻落下来的时候,我还没有闻到咖啡的香气。不是我的鼻子失去了嗅觉,而是我的脑子已经忘记去接受鼻子给的反馈了。我终于明白,当一个人的注意力不在某件事情上的时候,就算那个事情在你眼皮子底下晃,在你身上戳,你都会对它毫无意识的。
估计是看到两个杯子放下来,我还没有反映,Much就用手指轻轻扣了两下桌子:“你好,打扰了!”
我十分不情愿地把遮脸的双手放下来,能感觉到自己脸上有火在烧。
“我可以坐下来吗?”Much指着我对面的椅子问。
我点点头,但是装作重新整理坐姿,没有看他。
天呐,一想到E刚才肯定把我的面试和求通过的事情全都告诉他了,我的脸就灼烧得更厉害了。
“你很热吗?脸怎么那么红?”Much轻松地靠着椅背,双手交叉抱在胸前,跟七年前一样温和地看着我。不同的是,七年前他眼神里透露着求贤若渴的真诚,而现在,他眼神里有一种掌控世界的威力。
我觉得Much是在故意使我难堪,明明看出了我的难为情,还把我陷入更尴尬的境地。
“请你喝咖啡!”他把白色的马克杯推到我面前。
【七年后,好马也吃回头草】“谢谢!”我的声音中带些硬气,利索地把头发顺到耳朵后面,整张脸光明正大地对着Much,刚才那种扭捏尴尬、软语祈求的感觉瞬间被我藏起来了,脸上灼烧的红也自然褪去。因为这场面实在只能破罐子破摔,什么尊严啊、不好意思啊、尴尬啊都顾不上了,而且想要来这书店工作,Much这一关是绕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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