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物相克

在营养学和食品安全理论中,并没有“食物相克”之说。迄今也没有看到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由于食物相克导致的食物中毒案例及相关报道。“食物相克”致人死亡的说法,很可能是偶然巧合,或是食物中毒引起,或是特殊体质产生食物过敏的表现,并非食物“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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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所谓“食物相克”的理由,一是认为食物含有大量草酸、鞣酸,与钙结合影响营养吸收。事实上,大部分植物性食物中均含有草酸,以“菠菜和豆腐”为例,虽然草酸能与部分钙结合,但其影响小,没有被结合的钙仍可被人体吸收利用。何况,菠菜和豆腐中还含有蛋白质、多种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及其他有益健康的植物化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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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物相克】二是认为与食物间发生化学反应有关。以“虾和水果相克”为例,认为虾中的五价砷和水果中的维生素C发生化学反应,可生成三氧化二砷(砒霜)而引起中毒。我国食品安生标准对海产品中砷有限量规定。而砒霜中毒剂量是50mg,根据转换系数计算即使虾里面含有的砷达到最高限量,并且有足够的维生素C转化,也相当于1个人要吃40公斤虾,才能达到中毒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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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营养学专家,曾对所谓“食物相克”食物,如大葱+蜂蜜、红薯+香蕉、绿豆+狗肉、松花蛋+糖、花生+黄瓜、青豆十饴糖、海带+猪血、柿子+螃蟹等,用小鼠、猴子、狗进行实验研究,其中7组由研究者做人体试食试验,结果均没有观察到任何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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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确实有人吃了两只大螃蟹之后再吃一个柿子就会腹痛腹泻。这只是个人的体质问题,未必是螃蟹和柿子天生相克。有时人们吃完东西不舒服,往往是因为食物不干净、食用方式不当、过敏体质等个人原因。而网络上的传言却片面地夸大了食物间的相互作用,并且忽视了剂量的重要性,才会出现了“中毒”、“致死”等种种谣传说法。实际上, “食物相克”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民间理论,但这一理论并没有取得严谨实验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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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养学会会长委托兰州大学,对“食物相克”进行了研究,选取了100名健康的志愿人员,针对民间流传最广的“相克食物”——猪肉和百合、鸡肉和芝麻、牛肉和土豆、土豆和西红柿、韭菜和菠菜进行了实验。他们按照家常方法进行烹饪,在志愿人员食用这些“相克食品”一周后观察他们的尿液、大便、血压、精神、体温等反应,没有发现哪一组食物会引起异常。所以,"食物相克"论只是伪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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