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林传军此刻在合肥到成都的飞机上,大概没有人知道他在前几天辞职,然后毅然决然的买了去到成都的飞机。他拿出前两天买的一本《挪威的森林》,精美的书签就放在书的里面,刚刚看到第一章。
没错,书的开头跟他有点像,或许是偶然。但他并不这么觉得,或许有点意外但绝不偶然,他认为这是必然的,心里的一点烂漫主义情怀早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想去成都是很早以前了,远在赵雷的《成都》火之前,大概在大学的时候就有这种想法了,只是在今天才付诸行动。他觉得有些悲伤,为自己的胆小感到不齿,但总归是对自己有个交代。
飞机刚刚起飞,因失重所导致的暂时性失聪,这不是他第一次坐飞机了,算起来应该是第二次,但这次感觉比上一次要明显的多——心脏像被别人紧紧攥在手里一般。他想起一年前曾经一次在游乐场玩大摆锤的场景。
人从50米以上的地方沿着固定的轨迹急速下落,灵魂因跟不急肉体而被扯出,带着心脏一起。那几秒人是窒息的,像恶魔狠狠地掐着脖子,声音从嗓子里被带出来,却什么也听不到。那次的经历对他来说太过深刻。所幸的是,感觉还没有当初的那样强烈,他还能经受得住。
这次去成都他事先并未作出任何规划,更没有看过任何的旅游攻略。只在在网上了解到自己的一个大学同学在成都,跟他短暂交流过后就买了机票过去,晚上暂住在同学家。
飞机大概三个小时,下了飞机后不知道去哪,就拿出手机开始导航,然后跟着导航开始到处乱逛。
成都的天是晴朗的,城市里到处种着银杏树,金黄色的叶子在风中跟着手机里的歌声开始跳舞,他的心情是好的——出来玩总是要将旧日的烦恼抛开的,不然实在对不起这趟旅行。
他觉得这些是美的,全然不知道在街道环卫工人的心思。
城市有太多人文气息,满地的银杏树叶,随处可见的仿古建筑,配合上落日的夕阳,便将它渡上金黄色的余晖,余晖向水般蔓延。
一天很快过去,他必须要赶到朋友家才行。朋友住的不算不太远,但是很偏。地铁之后再转公交,大概一个半小时。因为第一次来,几次差点走错,幸得一位女生指引才找到地方。
女孩穿着青色的上衣,黑色的紧身裤,配合完美弧线的臀部,脚踩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亚麻色的双马尾在空气中甩动。两个酒窝显得活泼而开朗,只可惜眼睛小了些,他想着。
“你是第一次来成都吧?是四川人吗?真有意思,还说着四川话,可一点都不标准。”女孩说着,说话的时候看着他,满脸期待着。
“我是第一次来四川,跟朋友来的,他今天有事,我就一个人出来逛逛,四川话就是跟着他学的。”他不敢看着她的眼睛,害怕她看出自己说了谎。
女孩全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喂喂,怎么样,觉得成都怎么样?我来这里几年了,第一次来就喜欢这里。我是一个人来的,从很远的地方来的,真是奇怪,从没出过门,就是喜欢来这里。”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像三毛那样?”
“对,就跟她那样,没想到你也看三毛。”
“略微看过一些,蛮喜欢她的。”
两人就这么聊着,前面的灯火通亮,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女孩指着前面那栋房子说着,“诺,你从前面这里进去,就是了。我也在这个小区,不过不在这里,在前面。”
“看你人不错,跟你交个朋友,去我家玩吗?我家里倒是有很多书,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算了,朋友也在家里做好了饭等着我呢。”
“也是,是第一被女生这么热情的邀请?毕竟并不算认识,怕我?”
“那倒不是,以后可以去,但今晚怕是去不了,下次一定登门拜访。”
他们在小区门口相互交换了姓名和微信,电话。约定好下一次见面。“白小婉,真是奇怪的名字。”林小声的嘀咕着,根据朋友说的,很快找到了他家。
朋友姓俞,“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那个俞知乐,大概是大学时的同学吧。
门并没有锁,他推开门,门里炙热的白光,照进了心里,像野外的孤魂野鬼终于找到了家 。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木制的桌子,上面铺着碎花的桌布,热腾腾的饭菜早已做好,一个男子坐在由沙发铺成的床,被子和枕头是整齐的。男子带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看到他,说了句“回来了,吃饭吧。”便去厨房去忙了。从屋里走出来一个女子,中等身材,粉色上衣,皮裤,拖着毛绒的袋熊的鞋,看见他,“欢迎你来到成都,是第一次来吧?”
“成都欢迎你?”你打趣道,“倒不是第一次,在梦里来过很多次,现实是第一次。”
女孩笑起来很好看,笑靥如花,两个酒窝像葡萄酒一样甜蜜——不是在市场上买的,而是自己家用最新鲜的葡萄酿造的。
吃罢饭,饭菜倒是好吃,朋友知道他喜欢吃鱼,特意下班去菜市场买了活鱼。他出来工作这么久,第一次感觉这么温暖。
“准备在成都呆多久?可别告诉我呆几天就回去了。”
“当然,如果能在成都找到事情做就晚点回去,找不到的话应该会提前回去,不过你得肯让我住那么久。”
“非常乐意。”
于是他背起行囊,在成都留下他的足迹,锦里古街,宽窄巷子,人民公园,甚至还报了个旅游团去了青城山,全然忘记了以前的烦恼,当然也不记得那个叫‘白小婉’的女孩。
工作倒是找到了,这个季节找工作倒是好找,毕竟哪里都需要人。在一家西餐厅当服务员,他决定搬去宿舍住。
宿舍里已经住了三个,加他一共是四个人,男孩之间本就好熟识再加上他是从外地来的,自然更受关注,一番了解后,几人不再陌生。
最大的那个男的大概三十多,平头,穿着整齐,不善言语。他跟着他们叫“平哥”。平哥没有说话,只是稍稍点了下头。睡在他上面的男孩大概二十七八岁,,中等个子,做过几年销售,说话幽默风趣,好像是叫鹏飞,但具体姓啥却是不知。跟林一样是服务生的就是眼前这个叫文锦男孩了,男孩还小,大概只有十七岁,对外面的世界很是憧憬,硬是拉着他讲一个人如何来到成都的,以前的一些经历,以及自己看的一些书。
“那你怎么没有读书呢?”他问道。“那会特混,读书的时候跟同学打架,跟老师打架,甚至跟父母打架,谁让我读书我就跟谁有仇。但等自己出来工作才发现真的是读书好,可又读不进去,就算要去读书大概也要等到明年了。”男孩把自己这些年从未跟别人说过的都跟他说了。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们躺在床上,聊起店里的女生,哪个身材好,胸大,腿细,哪个性格好,温柔,知性。林倒不是特别感兴趣,只是默默记下了那个喜欢看书的叫陈欣的女孩。他突然又想起了白小婉,那动人的臀部弧线怎么也忘不去。
上班的日子多少有点枯燥无味,在这期间他将《挪威的森林》看完,买了本《了不起的盖茨比》。
十几天后,他打通了白小婉的电话,约了她来店里吃饭。一来能有优惠,二来也实在找不到别的吃饭的地方。店里环境也还不错,放Justin Bieber ,Taylor Swift或者周杰伦张国荣陈奕迅。
很明显眼前的女孩就是她了,但比第一次看起来惊艳的多。因为天气冷的原因,她穿起了呢子大衣,米白色显得皮肤更加白皙加上因急忙赶路而红润的双颊。头发高高束起在头顶四分之三的部分扎成一个球,脚踩过膝登云靴。整个人显得雍容华贵,又干净利落。她要了一杯卡布奇诺,并未加糖,用勺子舀了少许,放在口中轻抿。
“这么长时间都不找我,是怕我把你怎么样吗?”她看着他面前的绿茶,表情有点幽怨。
“那倒不至于,只是来成都打算多带些时日,便找了份工作,这家餐厅就是我工作的地方。你确定不吃点什么吗?”
“我吃过饭出来的,本不打算出门的,但一看是你的电话还是来了。”
“对了,我在太古里有一家咖啡店,有空可以去我那里喝喝,肯定比你这好喝,到你这也方便。”
“工作怎么样啊这里,应该不算太累吧?”她一连说了好多,丝毫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
“当然,工作倒也还轻松,人也不错,现在不忙。我搬到宿舍里住了,就在店旁边,环境挺好。”
聊了不久,她接了个电话,着急回去,临走时嘱咐他一定要去咖啡馆。
休假的时候他回去俞知乐那里住,俞知乐就给他做饭吃,做他喜欢吃的。三个人坐在一起,看着电视,谈起他的工作和最近的情况。
“你们知道太古里吗?我有个朋友在那里开咖啡店。”他想起白小婉,准备去那里找她。
女孩告诉了他路线,他便打好电话,约定明天九点左右到。
第二天一早,他起来买了早餐,坐上3路公交,在八点左右到的太古里,便在路边闲逛。
太古里位于春熙街,是成都最繁华的地段之一,这里坐落着数条商业街,以及数量庞大的商品店铺,八点左右,别的街道还未起床,这里就快人满为患了。
他穿过有点拥挤的人群,艰难的找寻着目标,比猎豹还要专注,终于看到了他想看的。
一块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木头,应该是雕刻的字,字的周围烫着金,整个咖啡店的装饰是略带古朴的,只是在门的左侧有用彩灯挂着的红色的店名,多少有点破坏气氛,但如果不是这个怕是也不能够找到这家店。“微咖啡”是这家店的名字。
里面的装修也同样类似门店的古朴似的风格,木头的香味加上咖啡的香味散发出好闻的味道,音响里放着很轻的音乐,熙熙攘攘的客人遍布整个空间。一副门将里面与外面的世界分开,在这里可以清晰的看到繁忙的街道。
白小婉招呼他过来,并未问什么,也未说什么,只叫他坐下,便去后面忙去。很快,她从里面出来,手里端着一杯咖啡,“趁热喝了它,可不比你在外面买的咖啡哦。”笑着对林说。
他将杯子小心的端起,用勺子搅拌一小下,放了三颗糖,没有加奶,闻了闻咖啡的香味,确是比外面的浓郁些。轻轻抿了一口,味道有点苦,但更多的是香味。
他喝的很慢,不喝完咖啡怕是都要冷了,她就一直看着他,从未张口。林传军心有疑惑,又被她看的有些发毛,因而也并未说话。咖啡喝完,她将碗收走,回来问他咖啡怎么样。他表示味道好极了,是喝过最好喝的咖啡。她笑着说你都没喝过多少咖啡。谈话就此打断,他感觉自己的喉咙被谁用手紧紧扼住一般,再也发不出话来。
很久,她问他怎么过来的。于是他将过程路线告诉她,话题就此打开,于是便不可遏制,一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才稍微停下些。饭是匆匆吃过的,他像三岁的孩童,将这些年所受的委屈通通一股脑告诉了她,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好像在她面前所有的秘密都变得不重要。
来成都一来是因为自己刚刚失业,工作两年第一次遭遇滑铁卢,公司项目一而再再而三的被终止,一怒之下,提交了辞职。女友又在这时候提出分手,不善言辞的他想了很久终于同意。心里是苦闷的,屋漏偏逢连夜雨。
书上写到:最好的世界,是你能够忠于自己内心去环游的;最好的恋爱,是你不论走到哪里,它都停留在心房的;最好的人生,是不论你流浪或安定,你都热爱的。他同意这句话,在两个月之后的成都。
说完这些,他没有再找白小婉说话,缄默不言,两人像是都不存在似的,生怕弄出声响惊动对方。
良久,他提出回去,她便出门送他,在车站坐车。
风吹的站牌在响,路有点湿。
回到家,大概已经七点多,知乐问他明天几点上班。
“大概八点半左右,不过必须去早一点,赶车麻烦。可不敢迟到。”
吃过饭,早早的就睡去了。
有的人生来就是勇者,成功或者失败无所谓,嘲笑或者谩骂也无法动摇。他们只想前进,绝无后退的可能,他们掌握自己的生命节奏。传军不是这样的人,但他希望成为这样的人。
他喜欢上了那个爱读书的陈欣,他们在图书馆一次偶遇。
当他看到放在桌子上的那本已经看到一半的《挪威的森林》的时候,怦然心动。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的照在她的身上,他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渡边君,而她就是他一直苦苦找寻的直子。
他将情况跟白小婉说明,电话一共通了两次,一次二十一秒,一次一个小时。
“就因为这?你这爱的也太草率了吧?”白小婉表示。“
谁说不是呢?”他当然是同意的。
但他就是这么喜欢上她,无可救药,无可奈何。
白小婉说:“你改天把她带过来给我看看,我对这个让你怦然心动的女生倒是蛮感兴趣的,我还以为你不会喜欢上别人了,禁欲了呢。我请你们喝咖啡”
星期五的时候,两人正好调休,他便约她一起去到太古里。
进到店里,陈欣就被这个古朴的建筑风格深深吸引到了,对他说一定要见见店里老板。他笑着对她说,待会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
白小婉在很远的地方就看到他们两,因为是星期五,店里倒是不忙。
等到两人来到她的面前时,她才真正看清楚女孩的长相,女孩并不算特别好看,却给人一种干净纯洁的气息。好有气质的小姑娘,她心理想到。
“这就是这个店的老板,白小婉,今天也是受她的邀请才会来到这里的”。“这是陈欣,我的同事,她可是听说你的咖啡非常好喝,所以跟我一起过来了”
他将两人相互介绍给对方。
“可别听他瞎说,我做的咖啡也是十分一般的。”白小婉虽说着话,但看她表情却十分受用。
女孩之间总是很快就能熟络的,白小婉刚刚做好咖啡,就将陈欣拉进自己的工作室,很久才出来。
这期间,几次传军想进去打听点什么都被轰出来。
当然,从这次之后,陈欣跟他的关系貌似更近了。她几次来到白小婉的咖啡店,迎来送往之前,两女似有几分相见恨晚的感觉。只是她每次来都不会自己一个人过来,必然会带上传军,纵然早已知道路线。
传军偶尔带她去看电影也并未反对,聊书籍倒是聊的比较多。
他终于决定表白,在跟她看完一场电影之后。他深知:表白应该是最终胜利时的号角,而不应该是发起进攻的冲锋号。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准备和磨合,他对自己充满信心。
今晚的电影很好看,但跟你比起来差太多。
情话很简单,他想起夏目漱石得那句:“今晚夜色很美。”他相信面前的女孩一定会接受自己。即便如此,当看到面前的女孩红着脸缓缓的点了点头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欢呼,打心里高兴。
他一把抱住女孩,在空中转圈,长发在风中飞舞,像花一样。他们在路灯下接吻,远处的灯火明亮,像是为他们欢呼。
他也始终不知道白小婉对陈欣说过什么,自己也曾无数次询问。
水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当夜幕降临,人都会想起心中最思念的人,比如现在的林传军,他在离开成都后的第三个月里在日记本中写道:独眠人的枕头长出了青苔翻来覆去辗转反侧并非为你而是为了我那再无欢愉的岁月
作者:坐飞机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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