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女儿的男同学(精分或双相障碍(可能是心理创伤被激活!))

几天前(10月9日),浙江瑞安男童遇害案在温州二审开庭了。该案件自发生起,我便一直留意着进展。
先来回顾该案件的发生过程。
2018年9月19号,林建厦(被告人)的女儿林某某与同桌同学叶某某(受害者)在学校发生冲突,林某某的眼睛被叶某某打伤,事后双方家长达成口头协议,叶某某在班级公开向林某某道歉。
但叶某某却未按要求履行承诺,林建厦愤怒不已,便起意报复。2018年9月21号下午,林建厦随身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进入叶某某所在的小学,将其带至男厕所后残忍杀害。
随后,林建厦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达将其抓获。
经司法精神鉴定,被告人林建厦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今年3月1日,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建厦在法庭上辩称,“我承认,人是我这个躯壳杀的,但我的灵魂没杀人”,一审宣判后,他当庭表示上诉。
男子杀害女儿的男同学(精分或双相障碍(可能是心理创伤被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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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厦在一审现场,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地精神司法鉴定他为“精神分裂症缓解期”,而非发作期,犯罪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有专家证人认为:一般人不会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认为林建厦此举还是与“精分”有关,导致他人格改变,易冲动。
这个专家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正如司法鉴定显示的,林建厦在杀害叶某某的时候,意识是清醒的,是有预谋的,并且手段极其残忍,因此他需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这应该没有多大的异议。
可以说,此次专业的司法鉴定和法院一审的公正判决,让受害人一家得到了些许宽慰。
该案件目前进入了二审阶段,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这都是一起本由孩童之间的冲突引发的两个家庭的悲剧,令人惊讶而唏嘘。
很多看客都存在这样的疑惑:“小孩之间发生矛盾是再寻常不过的小事,即使是自己的孩子受到欺负,这位父亲犯得着行为这么极端吗?”
这种极端不理智的报复行为的背后,极有可能与林建厦曾遭受的叠加性心理创伤有关。根据我们的临床实践经验,关于他“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我个人认为可能存在问题。他过往可能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幻听、妄想等,但这些症状不能等同于精神分裂症。
在上个世纪以及本世纪的前10年,患者一旦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幻听、妄想等,便会很容易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越来越多的精神科大夫现在已经意识到,精神病性症状不等于精神分裂症。实际上,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都可以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临床上还发现,被诊断为双相障碍、抑郁症的患者,大部分都会有偏执型人格改变,其根源是遭受过大量的叠加性心理创伤,形成了敏感、多疑的偏执型人格改变,严重者还会出现幻听、被害妄想等等,这些症状通过深度催眠下的病理性记忆修复术(TPMIH)进行修复后,是可以消失的。
所以,林建厦不论是被诊断为抑郁症、双相障碍还是精神分裂症,都极有可能有一定的偏执型人格改变。
男子杀害女儿的男同学(精分或双相障碍(可能是心理创伤被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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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厦,图片来源于网络
而且,他为什么对女儿在学校受欺负这一事反应这么大?是不是相关创伤被激活?甚至,会不会是他在校园或社会中曾遭受别人的欺凌,当女儿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感觉到被欺负时,瞬间令他想起自己相似的经历?
抑或是,男同学叶某某违背诺言这一行为刺激了他?他也曾经因为别人的背叛而深受伤害?激发了极大的愤怒?
真相不得而知,但从心理角度上去推理,这些可能性是很大的。
林建厦供述,他杀人时大脑一片空白,“人是我这个躯壳杀的,但我的灵魂没杀人”。其实,几乎每一个正常人在作出如此暴力、极端的行为时,都可能有这种感觉:恐惧、抽离、无法自控。但这不能作为脱罪的理由,这说明,林建厦至今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自我反省能力,不排除他已经发展为偏执型人格障碍。
非常怪异的是,今年5月,江西上饶的某小学里又发生了十分相似的事件。当地一名小学女生的父亲王某建因女儿在学校与10岁男同学刘某宸发生纠纷,他持水果刀闯入教室,刺伤刘某宸,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校家长和老师指出,刘某宸与王某建的女儿是同学,王某建曾在班级群组公开投诉女儿每日遭刘某宸打骂,并多次要求与刘某宸家长沟通未果。
与林建厦的案件有一点区别的是,这起事件更明显与校园欺凌有关,而且欺凌者的家长、学校、老师都不够重视,导致悲剧发生。
男子杀害女儿的男同学(精分或双相障碍(可能是心理创伤被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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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们临床实践发现,爱欺负同学的孩子本身也可能有心理障碍,他们可能遭受来自父母的错误教育,或者来自学校、社会的伤害、欺负,令他们由受害者变成施害者,通过欺负别人来获得安全感,甚至演变为控制别的孩子一起去欺负他人等。
悲剧已经发生,无法挽回。但是,作为广大的群众,尤其是家有儿女在求学阶段者,我们应该更多的反省,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在我们孩子身上,无论是哪一方。
如果是施害方,父母要先进行自我反省,并在生活中做出改变,提升自己,改善亲子关系,避免再次给孩子造成创伤。
还要引导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用综合归因的方式,让孩子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矛盾的时候,能够先找到自身的错误,再分析客观因素。
对于自己的孩子给他人造成的伤害,要在深刻反省基础上,真诚地道歉,必要时做出适当的经济赔偿。父母千万不能不以为然,更不能助纣为虐,否则将会酿成大祸。
而自己的孩子受欺负了,家长该怎么办呢?父母首先要先学会与孩子共情,理解他的感受,并引导孩子将内心的负性情绪释放出来,并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
随后,还应该让孩子反省自己是否有过错,再与老师及对方父母进行深入沟通,理性处理,可以先礼后兵,而采取“兵”的措施,并不意味着单纯的以暴制暴。实际上,现在通过网络自媒体的曝光或者法律手段,都极有可能获得公平地处理。
我注意到,有不少网友对这两起案件中的父亲的行为表示支持,甚至认为他们是保护了女儿的“英雄”。
对于网友们这种情感上的认可,我能够理解。的确,有很多父母对孩子被欺负不但不重视,反而还责备他们惹是生非。而这两位父亲,迫切地想保护女儿不受伤害,这种主观意愿是值得肯定的。
可是,在极端的行为下,他们很可能面临被判死刑或长期的监禁,这对家庭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他们也更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女儿了。
所以,保护孩子的意识确实要有,但涉及具体方式、方法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一定要保持理性,一定要保持理性。重要的话说三遍!
希望网友们也保持理性,如果自身也是父母,更加要吸取别人的教训,保持理性。如果发现自己有不理性的冲动和念头,务必要好好的反省,是不是自己的成长中遭受过相关叠加性心理创伤,一定要去面对和反思。
千万不能像这两起案件中的父亲一样,采取极端的报复行为,这非但不能为孩子讨回公道,还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给自己的家庭也造成毁灭性打击。当然,这两起案例中的父亲极有可能遭受过叠加性创伤,此时,孩子的母亲及其他亲属的理性面对就显得极为重要。
【男子杀害女儿的男同学(精分或双相障碍(可能是心理创伤被激活!))】在这样的事件尤其是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和老师一定不能抱着和稀泥的心态,更不能因为施害方的家庭强势而作出不公平的处置。否则,可能会令受害一方的愤怒情绪不断积累,在不理智之下,或将有一天爆发更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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