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场之书》读后感

————田思源

最近几天,我读完了《坟场之书》。
故事里讲述了一个一岁男孩的家人被杀,自己逃到了坟场,被鬼魂收养并取名为诺伯蒂。小男孩慢慢成长,学会了隐身术、梦游术和恐惧大法,最后打败了那个杀死他亲人的人。
我非常佩服诺伯蒂的聪明勇敢,他十二岁半时帮助一个学生摆脱两个坏蛋的欺凌时就证明了这一点:
“告诉他们你觉得比起一个孩子被逼着去偷CD,警方和校方会更在意有两个孩子胁迫年纪更小的孩子为他们偷东西,还逼迫他们交出零花钱。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再碰你,你就报警。”
主人公诺伯蒂拥有一颗勇敢的心,一个聪明的头脑,和强健的四肢。造就他的地方是一个充满爱的坟场。
诺伯蒂除了在坟场的养父母(欧文斯夫妇)以外,还有一个监护人。我们只知道世界上有活人和死人,可还有一种人,生活在活人与死人的交界处。
【《坟场之书》读后感】诺伯蒂的监护人叫赛拉斯,他就是那种人:不是活人也不是死人。
赛拉斯穿着黑天鹅绒斗篷,在白天睡觉,夜晚出来活动,到哪儿都提着一个大皮箱,而且还会飞。虽然书中没有提到他到底是谁,但我早就猜到了他的身份——吸血鬼!
赛拉斯不是那种干坏事、吸人血的吸血鬼。他表面上看起来象是一个冰冷、毫无感情、毫无生气的机器人,但在他那黑色的厚重斗篷之下,有着那些坏吸血鬼没有的东西——爱。虽然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那股强烈的感情。
是的,赛拉斯把内心所有的爱都给了诺伯蒂。为了他,故意被车撞上,为了他,冒着消失的危险向杰克组织发起进攻……作为诺伯蒂的监护人,没人能够比赛拉斯做得更好。
卢佩斯库小姐是诺伯蒂的老师。她并不漂亮,脸苍白清瘦,看上去闷闷不乐,灰色的头发和年轻的脸庞有些违和,前牙不太整齐,系着一条男士领带。这种装束,我想着就觉得奇怪,一位小姐能把自己“打扮”成那样子,这位小姐一定不同寻常。果然,当这一章要结束时,我才知道了卢佩斯库小姐原来是一个狼人!
卢佩斯库小姐刚遇到诺伯蒂时,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起床和睡觉时需要汇报,每天背清单上的所有知识,背错了指关节会被打,吃健康食品(如泡在灰不溜秋、令人食欲尽失的液体里的煮过了头的鸡蛋),等等等等。
在和一个真正的孩子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卢佩斯库小姐教育小孩的方式就有了大大的提升,改为:偶尔带垃圾食品给诺伯蒂,温和地授课,有时还会笑。看到这里,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坟场里的死人,都拥有爱,甚至连陶工之地的小女巫都拥有爱。在作者尼尔·盖曼的笔下,坟场比外界还要安全,还要舒适。读了这本书,你不会再害怕死亡,只会害怕死得一文不值。死人的一生已经走完,做过的事已经了结。死人不会改变。而活人呢?他们的一生没有走完,他们的使命没有完成,改变历史的,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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