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富|李克富 || 谁更了解抑郁症()

个人体验不能替代科学实证,更不能凌驾于科学实证之上。您患了抑郁症只能证明您是个抑郁症患者,但并不能证明您就了解作为一种(类)精神疾病的抑郁症,更不可能替代精神科医生给人家作出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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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是个诊断名词!

昨天在某群参加了一个讨论:谁更了解抑郁症?

参与讨论者有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生、医生、社会工作者,但更多的是一些(曾经的)抑郁症患者。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由于有着亲身感受,因而抑郁症患者更了解抑郁症。
其实进群就感觉到了诡异,我忙爬楼观察了一下,发现群里那位我熟悉的精神科朋友基本上没有说话,讨论的内容和方向都被几位抑郁症患者主导着,可悲的是几位心理界的同行只知随声附和,所说的也无非就是抑郁症患者多么痛苦,社会各界应该理解、关心之类。
我插话问:“我们了解或更了解抑郁症的目的是什么?”
那位抑郁症患者答:“当然是帮助抑郁症患者治愈抑郁症啊!”
我说:“如果出于这个目的的话,精神科医生才更了解抑郁症。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患了抑郁症。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和诊断的权力掌握在精神科医生手中,就像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犯罪,是由法官而不是由那些罪犯或犯过罪的人决定。”
怕引起误解,我又补充说:“其实在精神科医生给出诊断之前,既没有抑郁症患者也没有抑郁症,抑郁症是法律授权精神科医生的特权,一个被精神科医生诊断为抑郁症的患者可以了解自己的抑郁症,但是却不见得了解别人的抑郁症,更不允许给根据自己的经验就诊断别人患了抑郁症!”
我后边这些话是说给那位抑郁症患者听的,因为他在群里根据人家的描述就直接给人家诊断说是抑郁症,而且还提出了系统的治疗方法,并特别叮嘱“千万不要吃药,药物有依赖性”!
他有些不服,仍坚持认为没有得过抑郁症的人不可能了解抑郁症。
考虑到他是位抑郁症患者,尤其是体会到他能够在这个群里如此敞亮的发言实属不易,我把谈论的话题换了个角度。
【李克富|李克富 || 谁更了解抑郁症()】我说:“抑郁症患者可能更了解抑郁症患者,但抑郁症患者一定不如精神科医生更了解抑郁症。抑郁症患者和抑郁症是两回事。”
这个时候,我那位精神科医生朋友说话了:“悲催的是,很多抑郁症患者总认为自己了解抑郁症,岂不知‘当局者迷’,岂不知‘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接下来他分享了自己门诊上的见闻:“很多本来可以及早就医的抑郁症患者,有被那些自称得过抑郁症的人指导着去坚持锻炼的、自己买药吃药的、信神信鬼的……让我这样的专业人员听起来不是荒唐而是可怕!”
为表示支持和强调,我引用了许又新教授的话(文集,第120页):“一般人总认为抑郁症是心理的因素所致。其实,心因性抑郁在精神科已属少见,在内科就更少见了”。
而且,我贴出了书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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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120页 总起来说,抑郁症可以分为三大类: 1. 内源性抑郁症:包括单相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既有抑郁发作,又有躁狂发作)以及与精神分裂症相联系的抑郁症。 2. 体因性抑郁症:各种身体和神经疾病所致,也包括药物和各种有害物质所致者。 3. 心因性和反应性抑郁症:心因性抑郁症照例一生只发作一次。如果发作两次或多次,应该视为偏离常态的人格反应,或者根本就是内源性抑郁症。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看到很多抑郁症患者撰文描述自己的抑郁症经历。应该说他们的感受和反思是深刻的,但是不得不说他们对抑郁症的认识是肤浅甚至是错误的,以此来“指导”其他人作出对抑郁症的诊断和治疗是极其有害的。
个人体验不能替代科学实证,更不能凌驾于科学实证之上。
您患了抑郁症只能证明您是个抑郁症患者,但并不能证明您就了解作为一种(类)精神疾病的抑郁症,更不可能替代精神科医生给人家作出诊断和治疗!
“久病成良医”只是民间的说法,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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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范做,别自作聪明! 对于抑郁症的诊断和治疗国家有着严格的科学规范,无关于古道热肠;如果不顾及这一规范,出了问题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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