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健委|卫健委最牛发文:医院不得“花钱买平安”不得“赔钱求解决”!( 二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新闻宣传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制定涉医案件舆情应对及信息发布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医疗机构监控录像提供给与案件调查无关的机构或人员,不得公开对外发布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长期任务 。)
对发生“医闹”、伤医事件
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山东省卫健委|卫健委最牛发文:医院不得“花钱买平安”不得“赔钱求解决”!】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医务人员、患者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工作的满意度纳入“平安医院”考核评价体系 。
对发生“医闹”、伤医事件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发生重大案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山东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对相关责任地方、部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
2021年三级医院全面开展安检
《意见》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处或重点区域入口处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禁限物品进入医院 。拒不接受安检的,医院可拒绝其进入 。
医院应当为急危重症患者设置安全检查绿色通道,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接受设备安全检查的,应进行人工检查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年底前开展试点,2021年在三级医院、2022年在二级医院全面推开 。)
2020年底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投诉管理部门
健全投诉管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管理部门,建立三级投诉管理体系,实行“首诉负责制” 。医疗机构应公开投诉处理流程,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调查反馈时限 。投诉处理应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反馈率达到100% 。
定期梳理、分析投诉信息,与医疗质量管理、服务改进相结合,及时改进薄弱环节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强化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投诉管理部门,投诉反馈率达到100% 。)
2020年底,三级医院实现监控设备
及一键报警系统安装全覆盖
医疗机构应建立诊区管理制度,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等特殊患者就诊,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在医生值班室、护士站、门急诊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一键报警”系统,发生“医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或遇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医疗机构要立刻组织安保力量迅速采取措施,果断制止,先期控制,保护现场并同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长期任务,年底前三级医院、2021年底前二级医院监控设备及一键报警系统安装全覆盖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律作为巡逻必到点,有条件的要设立警务室;三级医院必须设立警务室 。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统筹部署警力进入医院一线驻勤,强化显性用警,确保警务室有人员值守 。
要把医疗机构周边地区作为巡逻防控的重点区域,定期组织开展治安秩序清理整治,落实着装警力,开展巡逻、防控、处置工作 。要指导医疗机构制定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开展门急诊、儿科、产科等重点区域检查巡查和安全防范培训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任务,年底前三级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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