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公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 重庆百货某分店售泥鳅登榜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讯(采访人员 马先震 孙辰炜)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于近日公示的《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1号)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2020年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600729.SH)名列其中 。
上述抽检结果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2020年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 。
本次抽检发现,由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抽检的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销售的泥鳅(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566230633),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7月27日从重庆宏播商贸有限公司购进8kg该批次泥鳅,销售价格76元/kg,货值608元 。至检查时已售出2.284kg(含抽检1.906kg),剩余5.716kg泥鳅于2020年7月30日被退回重庆宏播商贸有限公司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指导该店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在被抽检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不合格产品信息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该店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本案中无可没收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公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 重庆百货某分店售泥鳅登榜
文章图片

此外,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于近日公示的《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2号)显示,在2020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销售的泥鳅名列其中 。
该批泥鳅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566230633,检验结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购进日期:2020年7月27日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日向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 。经实地检查,该店已无此批次泥鳅在售 。
当事人于2020年7月27日购进该批次泥鳅,共计8kg,至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
该店已主动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龙湖蓝调天街店立即对该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开展自查,排查原因及时报告并整改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在被抽检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不合格产品信息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