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喜欢熬夜
好像是从初中的某个晚上开始,现在早已记不得那个晚上烦心的事情,那时候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年少躁动的心。原来黑夜竟不够漫长与强大,不够吞噬烦恼、不够淹没心焰。现在的我们,都经历过黑夜从来临到离去,对于十四岁的我们和二十四岁的我,黑夜变短了。,好久都没意识到零点是属于午夜的,将“白日”延迟至午夜零点、凌晨一点。
1.宝贵的“五分钟”
第二天的早上要给自己拖延出好多个“五分钟”来补觉,上午感觉自己已经是一只死猫了,下午就开始无数次地期待:下班后吃顿美美的晚饭、和朋友聊聊天、洗个热水澡早早睡觉。可是下班以后完全不着急,吃饭要看两集连续剧才吃得完,整理家务之前先打开音响放歌,游戏打一局,咦,输了不服气再来一局吧。为什么对自己的这种行为毫无愧疚感还觉得有点小舒适呢?
2.生命需要仪式感,需要真实感。
每天晚上不用刻意去做但是一直有做这样一件事:反问自己“我的一天真的要这样过去了吗”这一天似乎还没有过完,白天好像还没有满足昨天的我对今天的期待。白天的我不是真正的我,白天的我为了生存而委曲求全。晚上的我是自由的我,晚上的时间是留给自己的时间,留给自己疗伤的时间。即使无所事事,我也宁愿再今天能结束地再晚点,于此同时再求时间过得再慢些。生命需要仪式感,需要真实感,仪式感让我们告别过去,真实感让我们感受到真正的自己。可惜的是,大部分的白日里没能获得足够的记忆片段去终结这一天,没能获得足够的自豪感以激励心灵前行,只能任由自己继续拖延着以从时间那里换取一丝丝的的真实感。我顽固地认为只要我还没睡今天就还没结束事实上我在一点点透支着明天的精力。
3.喜欢夜晚
白日里无数的喧嚣,到夜晚只剩下小汽车渐行渐远的风啸。白日里吞下的沙拉和果汁,到夜晚以烧烤和啤酒报复。白日里被光芒闪瞎了眼,到夜晚我就是黑暗中的光。自人类诞生以来,复杂的社会分工使得群体间需要有人守夜以维护整体的安危。伴随长期的遗传与进化,控制人体节律调节的基因被不同程度的激活,也因此人类在不同程度上能够以牺牲健康为代价换取大脑在夜间的警惕。而进入近代社会以来,人类的心理压力变大,需要黑夜去缓冲当下的压力。然而,单单只是夜间警惕是不够的,还需要当下思维的活跃去解决白日仍在持续的烦恼,需要在清醒的状态下理清思绪以防止压力进入潜意识里作祟,破坏掉我们最脆弱的那道心理防线。黑夜里的独处给了自己掌控感,能够将压力逐个安抚。即使熬夜对身体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但比起精神压抑甚至崩溃,大脑让我选择熬夜。
如洪应明《菜根谭》所述“从五更枕席上参勘心体,气未动,情未萌,才见本来面目。”,只是等不及第二天早起,定要当天静气敛情以参勘“本来面目”。虽然说最健康的熬夜方式就是早睡,真的睡不着的时候干脆就不要睡了,准备好酸奶坚果水果以防饥饿,洗个热水澡放舒缓的音乐,注意穿衣保暖,要是有躺椅就更好了,坐累了躺着,想玩手机就玩手机,想看连续剧就看连续剧(床上只能用来睡觉),如果太晚了就不能给别人发消息了,不去做任何会产生期待的事情,困的时候再去睡觉。
【为什么我喜欢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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