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A学习力」《认知天性》No.11,风吹铃动【规则学习与案例学习、演绎法与归纳法、请求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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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第六章《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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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看说明书,有人喜欢动手试错
另一种重要的认知差异存在于“规则学习者”和“案例学习”之间。两者间的差别与我们前面刚刚讨论过的认知差异有些类似。在化学课上研究不同的问题,或是在关于鸟类的课程上学习标本与识别方法时,规则学习者倾向于提炼出基本原则,也就是“规则”,来区分研究的案例。在以后遇到新的化学问题或是鸟类标本时,他们可以把规则当作一种手段给新问题分类,并选择合适的解法或标本箱。案例学习者则倾向于记住具体的案例,而不是基本原则。当遇到不熟悉的案例时,由于不理解分类或解决问题所需要的规则,他们只能从最近记住的案例中寻找共性,哪怕这个案例与新问题不太相关。不过,在比较两组不同的案例,而不是一次只专注于学习一个案例时,案例学习者总结基本规则的能力或许会得到提高。同样,他们更有可能发现不相关问题的普遍解决方案,前提是他们能对问题进行比较,并试着发现问题背后的相似性。
我们用规则学习研究中的两个假设问题说明这一点。一个问题是,将军的军队准备攻占城堡,城堡外有护城河。探子给出消息说,护城河上有几座桥,但城堡里的指挥官让人在桥上埋了地雷。地雷间留有通道,城堡里的人可以分成小批过桥进出,寻找食品和燃料。将军如何才能让大部队在不触雷的情况下过桥进攻城堡?
另一个问题是,病人的一块肿瘤没法用手术切除,但是可以通过辐射聚焦切除,不过辐射会穿过健康的组织。要想切除肿瘤,射线就要有足够的强度,而这种强度的射线也会损伤它穿过的健康组织。如何才能在不损伤健康组织的情况下切除肿瘤?
在研究中,单独提出这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都会难住学生,但在指导他们考虑两者的相似之处以后,学生便能给出答案了。在寻找相似之处时,许多学生注意到:(1)两者都要把一大股力量对准一个目标;(2)把全部力量集中起来,通过一条路径抵达目标,却又不想产生任何副作用是不可能的;(3)小股力量可以抵达目标,但小股力量不足以解决问题。在分析出这些相似之处后,学生一般都能拿出一套策略,也就是将大股力量分解成小股,沿着不同的路径输送,汇聚到目标上,以致在不引爆地雷或不损伤健康组织的情况下摧毁目标。这样思考的好处在于,在弄明白了这种普遍的、基本的解决方案后,学生就可以解决很多涉及汇聚的问题了。
「I,重述知识」
规则学习者和案例学习者的含义和区别。
规则学习者代表的是依靠先提炼规则、再匹配对应案例的学习思维;让自己归纳的不同规则形成一种标准解法或者贴有标签的现成储存库,一旦遇到新问题,自动选择识别并进行分门别类,规则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区分案例与新问题的手段工具。
案例学习者代表的则是先把一个个鲜活案例储存起来,没按基本原则来分类记忆,遇到新案例(新问题)时只能比对,所以要么得出相似情境的共性规律,要么发现差异点关联成不同情境下更为普适的解决逻辑。
这两种认知差异的区别是:
规则学习好比演绎推理:从一般到个别,因有明确的理论依据或者前提条件,很容易对号入座,越往后越具体,而且基于逻辑三段论的严密,足以检验案例偏差、乃至在先规则的假设不成立;
案例学习好比归纳推理:从个别到一般,洞察因果关系及定律、公式,由具体到抽象,入门并不难,但是难以解决因为掌握的案例有限而因果概括错误、以致推导存在或然性的问题。
「A1,激活经验」
例举两个案例,对比说明两个案例中的共性,提炼出一个规则。
例一:我商场里买了个日用品,质量出了点问题,可以找商场,也可以找生产厂家。
例二:我的房子租给别人,到期人家不归还,至少有两种办法告赢。
【「RIA学习力」《认知天性》No.11,风吹铃动【规则学习与案例学习、演绎法与归纳法、请求权基础】】规则提炼:上述两个例子都是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选择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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