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逻辑学没有想象中那么高深莫测。

逻辑这个东西,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在我们生活中处处存在,但逻辑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大部分人并不清楚它的概念。
逻辑学起源于古希腊,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在我们古中国,墨子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的方法,建立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概念。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类推或论证的范畴。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
我们知道了逻辑学的起源,那么如何应用在生活中,《简单的逻辑学》的作者D.Q.麦克伦尼用尽可能简单易懂的方式向我们讲述什么是逻辑学。这本书没有传统逻辑学刻板的教条理论,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作者只是向那些初次接触逻辑学的人介绍逻辑学的基本原理,让我们成为逻辑学的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
作者D.Q.麦克伦尼是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从事教学多年,曾先后任教于圣母大学和肯塔基大学。他说,如果读者因为这本小书而对逻辑学有更多了解,他将非常欣慰。
作者将本书分为5章向我们讲述了什么是简单的逻辑学。第一章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第二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第三章逻辑学的具体表现形式,第四章非逻辑思维的根源,第五章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本书重点向我们讲述了逻辑学的基本原理是什么,以及论证逻辑的具体表现形式。
学习逻辑学之前我们要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确认事实,事实是既成的,所以有其客观性,它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事实需要我们主动去认识,一旦我们忽略了它的存在,它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事物和事件。事物呢就是存在的实体,比如猫、萝卜,黄金等等。警察局可以看做事物的代表,而歹徒伤人可以看做事件的代表。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础的存在形式,因为事件是由事物组成的,或者是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警察局抓人,首要条件是歹徒和其它事物都存在,给了歹徒机会,否则这个事件就不存在。要存在无形的事件,有形的事物是基础。
任何科学都是由包含的基本原理的知识构成的,逻辑学也是一样。逻辑学的基本原理有4个:同一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和矛盾律。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原来逻辑学没有想象中那么高深莫测。】世界是精彩纷呈的,由一个一个个体所组成,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不是别的什么,比如梨子就是梨子,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橘子。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者“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一个事物,它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书桌上有一本书,这句话不是真就是假,不会有别的可能。那么有没有存在于是与不是中间的状态呢?答案是,不。没有纯粹的变化,变化都是事物的变化,处于变化中的事物任然是属于事物的范围。比如处于在制作过程中的纸巾还不是纸巾,但是它的原料树存在,纸巾的变成依赖这些已经存在的原料。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成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也叫做因果原理,宇宙万物都有其存在的根据,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比如一个小孩的出世,小孩的父母是他存在的原因,没有他的父母,他就不会来到人间。小孩的老师是他成为优秀学生的原因,老师是作为特定方式存在的原因,可能促使这个孩子成为优秀学生的原因有很多,老师只是其中一个。
矛盾律:在同义时刻,某一事物不可能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这个原理可以被看作是同一律的延伸,如果X是X(同一律),那么在同一时刻,它就不能是非X(矛盾律)。状语“在同一方面”指的是存在方式。同时刻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方面既是又不是是不矛盾的。例如,你可以在同一时刻人在上海,心在几千米以外的苏州。但是你不能同时身在上海和苏州,这就是同一方面。
针对同一个事物,如果出现两个完全相反的命题,则它们是矛盾的。例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北京不是中国的首都。这两个命题不能同时成立。如果一个成立,另一个必不成立,反之亦然。逻辑学的原理有很多,这四个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
我们知道了原理,那么如何来进行逻辑论证。第一是要建立一个论证,逻辑推理的基本步骤,是根据已知正确的第一个观点,推断出第二个观点,而第二个观点之所以正确,是因为第一个是正确的。每个论证都有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两个不同类型的命题:一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前提是论证的基础,一个正确论证的第一步,就是确认前提的正确性。
三段论
三段论这种论证形式反映了人类思维的习惯性运作,即通过观点的联系可以推导出结论。我们来熟悉一下三段论的结构:每一个M都是P,每一个S都是M,所以每一个S都是P。
第一个命题是大前提,第二个是小前提,不用说论证第三个是结论。三个大写字母,M、S、P,分别代为三个命题中包含的事物——要表达的观点。M代表“中项”,P代表“大项”,S代表“小项”。中项尤其重要因为它的任务是搭建起联结其他两项的桥梁,论证的成功与否有赖于中项。
比如所有的事都是坏事,成为自己讨厌的人是所有事中的一件事,那么成为讨厌的人是坏事。三段论推理的根据是,首先确定某一部分是属于整体的,然后得出某一部分的组成成员也是属于整体的,如果A是某个整体的一部分,那么B,假设它是A的部分,也一定属于整体。
前提的真实性 任何一个论证,如果想要得出正确得结论,必须打到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必须要有正确的内容,二是必须有合理的结构。打个比方,每个人都有三只手,小孩是人,所以小孩有三只手。如果我们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出发,一个合理的论证结构也只能给我们带来错误的结论。
我们知道了逻辑学的语言,那么常见的逻辑谬误有哪些,举个生活中最常见例子以暴制暴,直观上,我们认为两个错误的命题可以得到一个正确的结论,实际上,两个错误带来依然是两个错误的命题而已。他打了我,这个行为本身是错误的,不能因为还回去你也打了他而这两个打人的错误行为就变成对的。
我们来总结一下,首先讲了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确认事实,其次讲了逻辑学的四个基本原理,同一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和矛盾律,第三讲了逻辑学的语言,建立论证,三段论,前提的真实性,最后讲了一个常见的逻辑学谬误。
这本书全书一共153页,是一本薄薄的小书,但是书中的知识点却很多,作者尽量不把逻辑学讲得高深莫测,尽量接地气,目的是培养出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简约而不简单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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