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爪梵志与佛论义

长爪梵志与佛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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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长爪梵志与佛论义】①世尊因长爪梵志索论义,预约曰:“我义若堕,我自斩首。”
②世尊曰:“汝义以何为宗?”
③志曰:“我以一切不受为宗。”
④世尊曰:“是见受否?”
⑤志拂袖而去。行至中路,乃省。谓弟子曰:“我当回去,斩首以谢世尊。”
⑥弟子曰:“人天众前,幸当得胜,何以斩首?”
⑦志曰:“我宁于有智人前斩首,不于无智人前得胜。”乃叹曰:“我义两处负堕,是见若受,负门处粗,是见不受,负门处细。一切人天二乘,皆不知我义堕处,唯有世尊诸大菩萨知我义堕。”回至世尊前曰:“我义两处负堕,故当斩首以谢。”
⑧回至世尊前曰:“我义两处负堕,故当斩首以谢。”世尊曰:“我法中无如是事,汝当回心向道。”于是同五百徒众一时投佛出家,证阿罗汉。
(摘自《五灯会元》卷一)
译注:
①长爪梵志是舍利弗的舅舅,曾四出游方,广习四吠陀十八术,后至南天竺,孜孜勤学,誓言若不为梵志第一师则不剪指甲,故称“长爪梵志”。因外甥舍利弗从佛出家,长爪亦来诣佛所与世尊论议,不能胜,遂出家为佛弟子,得阿罗汉果。据《大智度论》卷一载,长爪梵志与摩诃俱絺罗为同一人,然《杂阿含经》卷三十四则谓两者不同,又南方所传亦谓不同于俱絺罗。
第一句语句有点问题,根据下文,其实是长爪梵志主动要求与世尊辩论,辩论什么呢?义!泛指观点和主张。长爪梵志对自己的观点非常自信,预先约定说:“如果我的观点不能成立,我就自己把头砍了!”
②世尊问他:“你的主要观点是什么呢?”
③长爪梵志回答说:“不接受任何观点,就是我的观点!”
④世尊又问:“你接受你自己的这个观点吗?”
⑤长爪梵志以为世尊认同了他的观点,这里他没有说出来的话是:“这还用说吗?我当然是同意我的观点了!你的观点我都不接受,这就是我的观点,你已经输了!”自以为已经胜出,不必再辩论,甩甩衣袖就走了,走到半路才明白过来,对随从的徒弟说:“我应该回去,把头砍掉向世尊谢罪!”
⑥徒弟们说:“在人类与天神等会众面前,侥幸胜出,为何要砍头谢罪?!”
⑦长爪梵志解释说:“我宁愿在有智慧的人面前砍头谢罪,也不愿在没有智慧的人面前胜出。”他感叹地说:“我的观点又两处纰漏,我如果接受自己的观点,这个错误就太明显了,我如果不接受自己的观点,错误不容易被察觉,但是我也否定了自己的观点,也算是输了。所有的人类、天神以及二乘圣者,都不知道我错在哪里,只有世尊和大菩萨们知道我错在何处。”
⑧长爪梵志回到世尊前说:“我的观点有两处,所以按照约定,应当斩首以谢罪。”世尊告诉:“我的法门中没有辩论失败就要斩首谢罪的规矩,你要是心服,就当回心转意,入我法门,诚心向道。”长爪梵志于是同五百徒众一起投入佛门,最后都证得了阿罗汉果位。
小结:
其实大多数读过这段文字的人都认为长爪梵志的问题在于自相矛盾,可是怎么个自相矛盾法?就不是所有人能说清楚了!首先,如果长爪接受自己的观点,这就违反了自己的所立的观点:“一切观点不接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相矛盾,是很明显的错误,所以长爪说自己“负门处粗”!其次如果长爪不接受自己的观点,这就符合了他自己所立的观点,但是,在论辩的比赛规则上,否定自己的观点等于自动认输,这个错误不在于逻辑上自相矛盾,而在于比赛规则不允许,不属于自相矛盾,是不容易辨别的,也可以说是“赢了观点,输了比赛”,所以长爪承认“负门处细”!
通过这则故事,我们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体会:面对自相矛盾的观点时,不要从正面去分析,而是要通过设置问题,让对方自己体会到自己的错误所在,这是其一!其二,佛教并不热衷于辩论,世尊认为有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也就是怎么回答都对,也可以说怎么回答都错,争辩这些问题没有意义;其三,得饶人处且饶人,别人定规矩那是别人的事,自己的规矩不要定死,不要走极端,这样才有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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