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

王小水没有细想过,以后找不到工作了,到底要干嘛。
在他有限的记忆里,是和鸡共同生长的。家里的后院是一个小型的动物园,数量不多,种类不少,养过猫,狗,猪,鸭,鹅,兔子。。。对了,还有蚕。但这么多年下来,也只有鸡是持续不断的,这所宅子一天天老下去,鸡却是经久不衰的。他不明白为什么不是猪不是猫不是狗,偏偏是鸡。他不讨厌鸡,却也喜欢不起来,但这种不愠不火的情感是最奇妙的。随着年纪增长,他慢慢认识到:一见钟情式喜欢在他身上压根靠不住,只需要三个小时就可以把这种喜欢翻个底朝天,欲望被压榨的水都不剩,再难生出爱意;讨厌的东西永远在列表里,和待喜欢差点距离。剩下这中间无情无感的状态,只能随风飘摇,落到哪儿便在那里生了根。
从出生到现在,家里老人还没有一套标准的养鸡攻略,吃什么可以长多点肉,吃什么可以生多点蛋,这些都还没有摸索出确定的方案。和人的体质一样,一堆鸡里面总有那么几只吃不胖,毛发长不全,不生蛋,只能很早就履行义务,以肉体服务人类。鸡是从来没有选择权的,王小水也没有,他爱吃牛肉,可他吃不起,这个家买不起。每次从外面回家,他奶奶就杀一只鸡,选那种还没开始啼叫的公鸡(童子鸡),要是没有童子鸡,就会选一只最肥的。奶奶从来不说爱,上了年纪的人尤其是他们40年代的,羞于把这种虚无的东西放大,他们更善于渗透。在杀鸡之前,奶奶必定先称鸡的重量,也就称称,告诉一声王小水,今天你吃的这个鸡到底有多重,从来也没有谁记过。奶奶不会写字,王小水也就不往心里头去。
吃鸡是个折磨人的过程。折磨着奶奶也折磨着小水。有一次奶奶在早晨6点起床捉鸡,王小水还没起床,他被鸡棚里咕噜咕噜的声音吵醒了。奶奶就看中了那一只,就那唯一一只,全身黑色的,当初还是王小水选的,在鸡还是小鸡的时候,他的皮肤更准确的说是鸡毛还没有那么黑,没想到现在成是这堆鸡里最大个头的那一个:羽翼丰硕,鸡冠挺立,连双脚站立的姿势都是独树一帜的,可这样的鸡把它从笼子里捉出来的时候它是有意识的,它会跑会跳,它除了满口哀怨的蹄叫,还会用那锋利的爪去拒绝一切的束缚。奶奶的手是被广播里播放土地征收通知的时候给鸡划伤的。奶奶手伤了,没有告诉小水,她只是去叫醒了他,让他帮忙关上鸡门,自己钻到鸡窝里,把自己想成一只鸡。这个世界有时候就这么简单,你想做成一件事情的时候,就假装自己是这么个人。那只黑色的鸡终究还是逃不过宿命。
【养鸡】杀鸡的时候,奶奶让王小水提着头,自己拿着刀去抹脖子,一刀,鸡啼叫了,哀怨不悠长,长不了,又是一刀下去,血顺着脖子落到了奶奶手上,王小水这时候才发现奶奶手伤了,可他看不到伤口,鸡血和奶奶的血混在一起,红了整个碗。王小水凝视着那只手,经络分明,布满密麻的痕迹,血管似乎也厌恶了这衰老的身体,有一种随时要跳出皮肤的冲动。鸡从奶奶的手里被送到小水的手上,还有一丝笼子里的温热。它的肉体有一种饱满的软,捏不碎也难以杀死。王小水看到鸡临近死亡时在平地扑腾的样子:卧在地上气息喘促,喉咙管里血还在滴,眼皮逐渐拉长。似乎要生天了,它把肉体留在了地面,灵魂已经飞远了,留下的血想要绕成一个完整的圈,被飞走的魂喊了停。大概是真死了,鸡的眼睛终于不再瞪着这个世界了。
鸡食随着年代的变化也会有所改善。90年代,也就是王小水刚出生的时候,鸡食叫糠:稻、麦、谷子等的子实所脱落的壳或皮;现在,家里都买有机的饲料,不用加水拌合,一勺一勺的倒在一个大盆里。人懒了,鸡也跟着享起了福。奶奶总是说:以前他们年轻的时候只能挖野菜、吃树皮,鸡吃糠,那可比野菜有营养啊,但我们不能吃,我们怎么能和鸡一样呢,不过我们吃鸡,那些营养啊,转了一圈还是回到了我们身上。奶奶说完,又夹了一个鸡腿放到小水碗里。
吃完饭,奶奶让小水把鸡骨头和剩菜倒给鸡吃。王小水倒完了,突然不走了,一个人蹲着自言自语:爷爷奶奶都老了,以后谁继续养你们呢?一群鸡没有回答他的,都抢着吃,几只鸡吃饱了,扑腾了几下,又钻回了笼子里。陆陆续续,所有的鸡都走回了笼子里,王小水关上笼子那一刻,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以后找不到工作了,就回来养鸡吧。
王小水是个职校生,他不是不认真学习,就是没那个考大学的命,上了这么多年学,一到大考就紧张,一紧张就忘记最简单的知识。当初高考数学考完,王小水知道完了,差点就放弃下面的考试,硬是奶奶求着他。奶奶说:你要考,上学才有出息。他们奉行着上学就有了一切的理论存在于社会,这个一切归根到底就是个钱。可是社会在变化,这个世界能生产钱的早就不是从前那一套理论了。在王小水看来,上学给他带来的知识只能够活一个学期,他需要学习的不是那些书面化的东西,而是内心渴求的能让他为之付出一生的。就好像哲学家们的目标不在于导致智慧和善,而在于导致机敏和效益。
同学们面对面说着上学无用,却一个个暗自较劲,比谁更会起早贪黑,他们有点分不清究竟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成为大部分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大人们的眼中无时无刻不散发着重回学校的渴望,可真正让他们坐在冰凉的板凳上时,他们也学会了装模做样。
学生时代的时光是最幸福也最恐慌的,一方面所有人以你为中心,为你学习的悠悠长路上排除万难,只让你看见最美好的部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你目之所及的好,面对突然露出的尽头根本来不及转头逃跑。所以,人家都说孩子是活的最轻松的,大人活的才吃力。可惜的是,王小水没觉得他过去的20年轻松,他有点痛苦:过去,现在,还可能会蔓延到未来。
但现在不一样了,从他决定养鸡的那一刻开始。他像把它当成一份家业传宗接代下去。他没告诉奶奶,他需要先做点什么,至少等自己毕业了,等这批鸡都吃光了,再去买小鸡的时候。
他要重新培育小鸡仔们,从鸡食到杀生。买最好的给它们吃,搭个大鸡棚给它们住,时不时再交流一下,通知它们到该杀的时候不要反抗,那是属于你们的命。王小水想着他要干一件伟大的事情了,越想越开心,恨不得马上就把剩下的几只都杀了炖汤,再去买新的。
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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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水家的鸡 第一次尝试写小说,痛苦在所难免,最难受的不是句子,而是突然的那些中断。圆桌派里道长说真正的喜欢是一种嗜好,你会想要先了解再接着想创造。对看小说的喜爱从来都是为了打发时间,就和大部分打游戏的人一样。偶尔会想体验故事里的人的生活。昨天的比赛听别人的讲述时,很深刻的意识到,光靠喜欢真的不够,随着性子的同时还需要让自己沉下来,尝一些苦头,脑子里的东西和现实毕竟是有距离的,明明构思的天花乱坠,可等到要呈现的那一刻慌了。准备比赛的时间是固定的,人被框在其中,可我们漫长的一生还可以雕琢。
至此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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