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双倍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征收土地,那么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款翻倍是真的吗?接下来的内容,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并带来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供您参考 。
独生子女征地双倍补偿1.在征地补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关于征地是否应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特别优惠补偿的规定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家庭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支持和优惠;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优先安排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 。
3.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4.因此,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具体优惠政策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利益和征地补偿时,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 。然而,在一些地区没有这样的政策 。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
因为之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很多家庭都响应号召做独生子女家庭 。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每家每户都会拿到征地补偿款 。那么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对独生子女家庭会有特殊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为响应国家政策,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优惠政策照顾当地独生子女家庭 。
部分省份对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做出了相关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经济利益和征地补偿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但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来看,并没有详细提到在征地补偿中是否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优惠补偿 。由于各地条件和政策不同,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仍需根据各地具体政策具体分析 。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政策
根据2015年新《独生子女费缴纳规定》的相关规定:
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不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该证书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从领取证之月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五至二十元 。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会增加独生子女家庭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收后,在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应增加独生子女家庭一人份额);在宅基地分割(含征地拆迁安置、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住房等级调节系数每人40平方米)、生产扶持、就业介绍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 。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
根据第二点可以知道,农村土地征收后,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上,独生子女家庭要增加一人 。但各省市的具体补偿政策不同,因此相应的补偿实施办法也有差异 。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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