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爬山比下山容易 。这也适用于公司的设立和退出 。公司成立了,什么都好商量,兄弟情无价 。出现问题,关系高度紧张,兄弟反目 。那么,当公司经营不善,无法带来预期收益,或者股东对公司经营产生严重分歧,无法形成一致决议时,股东可以选择什么样的路径退出公司呢?根据现行法律,股东不能随意抽逃出资,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除非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 。
下面,我们来看看股东退出公司的主要路径:
一、股权转让方式的退出1.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自由转让,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达成一致 。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 。其他股东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
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二、公司的减资退出方式1.公司股东决定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
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东股权,即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 。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讨论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具体来说,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同时,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后,他们必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挂名股东如何安全退出】2.持异议的股东的回购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
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 。通过解散公司退出 。1.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三)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
(五)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完成自我清算程序后,公司股东就实现了退股的目的 。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2.解散公司的诉讼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公司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二)股东表决时达不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未作出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三)公司董事长期发生矛盾,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无法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
四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涉及公司退市、合并分立、上市交易、破产清算、强制执行等退出方式 。(提示: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大宪章”,意义重大 。在前述诸多路径中,法律明确提到,公司对相关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以在公司成立之初,最好对公司未来可能的退出做一个约定 。比如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 。期限届满,公司仍需经营的,只需通过股东会延长经营期限即可 。但是,如果股东会发生分歧,不符合上述路径,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进行清算并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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