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商店|美国iOS开发者可以不交“苹果税”了,中国呢?( 三 )


苹果很快就坐不住了 。2021年10月8日,苹果针对Epic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同时请求一审法官暂缓执行禁止令中的链接跳转部分,主要理由之一是禁止令“将给苹果及其用户造成永久的、难以弥补的伤害” 。
说白了,主要是钱的问题 。
根据Analysis Group数据,苹果2019年在收到消费者下载APP付费和应用内数字商品购买金额后,会将其中70%返还给开发者,这笔总额约为390亿美元 。据此推算,当年消费者的支付总额为557.1亿美元,按照30%的佣金率推算,苹果当年佣金收入约为167.1亿美元 。
在Epic诉苹果垄断一审过程中,Epic聘请的专家证人Ned Barnes通过逆向工程和审查苹果CEO库克的文件,计算出苹果应用商店营业利润率从2018年的75%增加到2019年的78%,2020年为苹果带来的佣金收入为220亿美元 。在法官看来,该结论是对苹果应用商店运营利润率的合理评估 。
220亿美元,相当于苹果2020财年净利润(574.11亿美元)的38%左右 。
一旦禁止令获得执行,对苹果而言,可能意味着数十乃至上百亿美元的潜在佣金损失 。因此,该公司在申请暂停执行禁止令时表示,“苹果在向开发者许可平台的知识产权时,有权使用IAP收取许可费……一旦放弃IAP,苹果再想获得佣金将会变得非常困难 。”
30%的“苹果税”与开发者的选择权苹果的说法不无道理,但更值得争议的是,30%的佣金率是否公平,开发者是否必须缴纳这笔佣金 。Epic案一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已经回应过这个问题——
第一,苹果主张这是基于知识产权的合理回报,但该观点站不住脚 。证据显示,苹果对其应用商店特定知识产权的投资明显偏低;
第二,当年乔布斯等高管确定30%的佣金率时,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苹果应用商店,彼时其他分销软件的硬拷贝成本为40%-50%,苹果将佣金降到30%是一个“巨大的下降” 。因此,苹果选择这一佣金率从未考虑或分析过应用商店的运营成本,亦未能证明30%的佣金率与其营业成本存在关系 。
第三,苹果认为30%的佣金率与开发者从苹果应用商店内获得的价值相称 。这种说法没有道理 。IOS生态系统由苹果独占,缺乏系统内竞争,难以证明苹果30%的佣金率与其服务的公允市场价值 。多个开发者都作证说,苹果的佣金率对于所提供的服务来说太高了 。反之,苹果未能举证它所收取的佣金与所提供的服务存在任何可量化的关系 。
不论Epic还是法官都很清楚,要求法官在反垄断判决中确定价格等交易条款,无疑是一场灾难 。法官不可能充当市场经济规划者的“上帝”角色,更无能力持续监督价格等交易条款之履行 。
因此,Epic没有直接指控“苹果税”费率过高,而是要求解除苹果的IAP支付限制条款,相当于在IAP支付之外开辟可以绕开“苹果税”的第三方支付路径 。Rogers法官心领神会,一方面强调苹果30%的佣金率不是Epic案审理的重点,一方面下发针对IAP支付限制的禁止令,从而“曲线救国” 。
Rogers法官在否决苹果动议时明示,禁止令意在强制苹果在佣金率方面与开发者竞争,“如果苹果能制定出竞争性佣金率,并且继续保持IAP的便利性,相信开发者会认为IAP是更好、更安全的选择 。他们也应该有这个选择权 。”
当然,开发者亦有能力和动机在APP内置跳转链接,以数字商品降低的诱惑,引导用户绕开IAP及30%的“苹果税”,在APP之外完成支付 。
这就是竞争机制的魅力所在 。
按照程序规定,苹果还能向联邦第九巡回法院继续申请暂停禁止令,苹果发言人也表示有此打算,但留给苹果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依据判决,禁止令将在2021年12月9日之前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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