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介绍

房产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 依照房产价钱和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征收尺度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形:从价计征的 , 其计税根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 ,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根据 。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介绍】 国度征收每一种税费都不是平白无故征收的 , 都有它的计税根据 , 你懂得房产税征收规模和征收尺度吗?下面一起来关注一下吧 。
一、房产税征收规模
房产税的征收规模称房产税“课税规模” , 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域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规模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肯定 。
房产权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所谓房产 , 是指有屋面和围护构造 , 能够遮风避雨 , 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蕴藏物质的场合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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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销售前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 , 因此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 在售出前 , 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应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负有缴纳房产税责任的单位与个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 , 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 , 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 或者产权未肯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 由房产代管人或应用人缴纳 。因此 , 上述产权所有人 , 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应用人 , 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
二、房产税征收尺度
房产税征收尺度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形:
(1)从价计征的 , 其计税根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 ,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根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肯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
房产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 。依照房产余值计征的 , 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 , 年税率为12% 。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盘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 其盘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根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根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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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产税是每年都交吗?
房产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 依照房产价钱和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因此 , 房产税的纳税人就是在征税规模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此外 , 还有以下几种特别情形:(1)产权属国度所有的 , 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依照会计制度规定 , 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录的房屋原价 。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中记录有房屋原价的 , 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必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录房屋原价的 , 依照上述原则 , 并参照同类房屋 , 肯定房产原值 , 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产权出典的 , 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未肯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 由房产代管人或应用人纳税;(4)纳税人无租应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的 , 由应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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