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基数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晚报齐鲁一点采访人员高雅洁
春节加班工资“当场”怎么算?青岛市人社局给出了答案 。2月1日至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按日工资的三倍支付 。1月31日、2月4日至6日不能安排加班的,按日工资的两倍支付 。
2022年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31日至2月6日共7天,其中2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月1日至3日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日或者小时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抵销 。
1月31日、2月4日至6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 。如果他不能安排补休,他应支付至少为其日或小时加班工资基数200%的加班工资 。
1月29日、30日原本是休息日,但由于春节放假,变成了工作日 。这两天上班没有加班费 。但用人单位按日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加班工资基数的150%,不得冲减加班工资 。
(注:21.75天为平均月薪日;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数;小时=日工资÷8小时;加班工资基数是指在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用计算公式表示,即:
2月1日至3日,每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300%;
1月31日至2月4日至6日的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200% 。
以市南区等青岛市七个区的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为例 。如果春节期间有三个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加班工资应为每天289.66元 。其他节假日不能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应为每天193.1元 。
此外,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规定也有差异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为基数的计件单价,按照法定节假日的300%、休息日的200%、每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2月1日至3日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工资 。其他工作时间取决于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工作时间总和是否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不定时工作的员工不适用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 。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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