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不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 立案审批表

立案审批表(退款不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
6月17日 , 经朋友介绍 , 我接受了一个当事人的委托 , 调查被告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 写民事起诉状 , 也就是非诉代理人 。约定的费用是1200元 , 申请表交给律所 。主任很不满意 , 说事情虽小 , 但有风险(只知道姓名、电话、大概住所) , 向当事人说清楚 , 不管查询结果如何 , 一律不退款 。当事人一听孟这么说 , 王律师 , 真的没把握吗?会不会你也找不到 , 不能向法院起诉 。和介绍人沟通后 , 打算推迟委托 。介绍人和当事人都这么说了之后 , 我就去了王律师的办公室 。王律师的人品值得信赖 。就这样 , 签订了委托协议 。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 , 6月17日下午花了一个小时 , 查清了被告在住所地的个体工商登记情况 。18日上午 , 我拿着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 , 来到行政中心公安局服务窗口 。结果被告知按姓名查询当事人身份和户籍信息的窗口已经关闭 , 外省人查询身份和户籍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 。问有没有别的办法?答:可以去被查询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后来我又去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窗口 , 得到了类似的回复 。在回律所的路上 , 我试图向律师们求助 , 但结果并不理想 。有同事劝我把钱还给客户作为教训 。我不置可否 , 但心里已经下定决心 , 就算去外省 , 也要把当事人委托的事情做好 。退款并不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 。
6月18日 , 我通过网络搜索到被告所在的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 , 与当地工作人员沟通 , 详细介绍了事件经过 , 并询问是否可以邮寄手续帮我查询 。得到的答复是手续齐全 , 而且因为疫情原因 , 外省的律师过去查询会不方便 。当天就邮寄了手续 , 21号收到通知 。我已经发现了 。拿到被告的身份和户籍信息后 , 就顺理成章地完成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 。
从时间成本和回报率来说 , 我做这个是不划算的 , 大部分律师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业务 。但我考虑的是介绍人和委托人的信任 , 以及律师的职业道德 。如果没有律师帮忙查询 , 连民事起诉状都写不出来 , 更别说维护合法权益了 。
【退费不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 立案审批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