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兵役制度

【明朝兵役制度】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 。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 。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 。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 。每一百户所 , 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十二人 。卫设都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 。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 。第三种谪发 , 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 。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 。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 , 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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