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法律依据】
【两周岁以上抚养权应该交给谁】《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推荐阅读
- 《我们的少年时代》中王源演的什么角色
- 天热容易发生心梗吗,气温过热会引起心脏病发作吗?
- 高利贷本金受保护吗
- 藕的是什么部分组成的
- 防晒喷雾过安检有什么技巧
- 江苏环保有机玻璃工艺品有几种
- 藕都有哪些别称
- 《沉默的真相》江阳是得了什么病
- 天麻能当保健品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