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迎来新规 村民自治条例

村民自治条例(宅基地新规)
说到拆迁,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一夜暴富 。尤其是2016年以来 , 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大量的资金和新建的房屋进入市?。?即使不富不贵,生活水平也能大幅提高 。
在拆迁过程中 , 最重要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拆迁补偿的相关事宜 。一般来说,只有拆迁各方签订协议,才能进行拆迁工作 。但为了获得更多利益,部分住户拒绝拆迁,导致整个拆迁工程无法推进 。
总的来说,既然大部分住户都能接受拆迁协议,说明开发商和拆迁部门提出的补偿方案是合理的,问题往往出现在那些钉子户身上 。为此,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针对钉子户问题的政策,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
除了钉子户,“留守户”也是个问题 。相比钉子户,留守户的问题更复杂,或因为补偿 , 或因为村里留守老人 , 或因为对农村的感情 , 城中村的留守户对拆迁的抵触情绪更大 。以仙村有名的留守问题为例 。从2009年冼村开始全面工作到现在已经12年了 。时至今日,一方面大量村民已经入住回迁房,另一方面仍有少部分村民留在村里,拒绝拆迁 。如何平衡复杂局面和多样诉求的利益 , 成为各方面的难题 。
不久前,广东出台了《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对钉子户、拆迁户等相关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规,将从村民自治、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司法判决四个方面入手,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留守户问题 。
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居民权益保障】规定,区人民政府进行旧城区综合改造时,应当征求改造区域内权利主体的意见 , 经改造区域内90%以上权利主体同意后,方可启动改造 。在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只有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主体达到80%以上,实施主体才能启动房屋拆迁工作 。
根据《条例》第四十四条【村民自治】规定,项目实施方案生效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报原土地审批机关批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拒绝返还土地使用权,签订旧村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人数达到95%的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条例》第四十五条【行政裁决】的规定,权利人不能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裁决,要求限期搬迁 。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复议或者起诉,逾期拒不履行的 , 将被强制执行 。
也就是说,今后不管留守户的意愿如何,只要95%以上的村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留守问题,进一步加快城市更新的步伐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规定有些不近人情,但本质上是有迹可循的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 。国家需要收回宅基地时,也需要对村民进行补偿,合理合法合规 。
另一方面,与以往的暴力强拆相比,法律途径无疑是更温和、更公平的解决方式 。虽然少数人的权利需要得到尊重,但这不能建立在忽视多数人的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上 。积极支持国家建设,保护更多人的权益,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 。
随着广州新规的出台,为全国各地的拆旧改造项目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方案 。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入,积累了十几年的钉子户、留守户等历史遗留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 从而进一步推动城市更新计划 。
【宅基地迎来新规 村民自治条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