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案件管理

案件管理(如何做好案件管理)陕西法制网2021-05-18 11:56
王长栓为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案件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也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 。根据基层调研 , 案管机构的主要职能定位于管理和服务属性 , 侧重于案件的受理、流转等事务性服务 , 而忽视了案管机构的监督属性 。因此,只有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监督职能,才能确保执法公正、合理、廉洁、规范,才能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
首先,分析了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的现状和问题
(1)对多重改革背景下的案件管理认识不到位 。基层医院对病例管理的发展方向认识不清,功能定位不准,重视程度不够 。案件管理部门仅被视为专门受理、发送、接收的服务“大后台”现象 , 仍有以刑事案件为主的传统观念 。案件管理部门在人员配备或者部门设置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 案件管理部门一岗多职的现象比比皆是 。事务性工作,如制作电子文档、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录入案例、上传外来文档等 。 , 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导致真正需要精力去分析判断的案件质量评估和统计业务分析,流于形式或弱化了其功能 。
【如何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案件管理】(2)案件管理工作机制建设不到位 。案件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不清 , 工作衔接不畅,导致业务开展差异多,影响业务监管的效果和效率 。少数办案人员不理解、不认同、不适应案件管理工作 。他们有排斥和抵触情绪 , 甚至发出取消案件管理的声音 。同时,案管部门工作人员职业荣誉感和职业认同感不强,对案管工作及其未来发展前景产生质疑,影响了案管队伍的稳定性 。
(三)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 。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事务轻业务”、“重服务轻监督”、“重协调轻管理”的现象 。业务监管方式单一,力度不强,效果不好 , 智能化程度不高 , 更多依赖人工监管 。此外,在人事分类改革中,许多优秀人才成为办案部门的检察官或助理检察官 。精通办案的办案人员不多,既熟悉检察业务又擅长综合管理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少 。专家型、领军型案件管理人员极度缺乏,案件管理人员的质量和数量与案件管理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
二、强化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监督职能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监督意识,正确处理与被监督人的关系 。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要使检察官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和司法责任的主体 。案件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 解决检察机关内部司法不规范问题 , 帮助检察官提升能力 。其实是出于对检察官的关心、爱护和保护 。一方面防止检察官被司法责任制悬在头上的利剑击中,另一方面防止违规行为外溢,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办案人员要坚持换位思考,把握和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充分运用自己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有效履行业务监督职能 , 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实现监督与被监督的双赢,最终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和信任 。强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意识,着眼于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改进监督方式,真诚积极地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 , 帮助办案人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真正赢得被监督人的支持、理解和认可 。
(二)履行职责,主管主业,正确处理主业与实际工作的关系 。服务是履行监管职能的起点和载体 。没有服务,监管就会成为空中的城堡 。案件管理部承担一些与监督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一方面有助于案件管理人员发现司法不规范的线索,更好地开展业务监督 。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案管人员的负担,使案管部门受理和审批案管工作 , 形成监督人与被监督人的良性关系 , 以妥善处理主体责任与事务性工作的关系为突破口 , 打开案管工作的新局面 。既专心监管、分管主业,又乐于提供相关服务促进监管职能的实现,坚持把监管融入服务,两手抓、两促进 。目前案件管理力量配备不够 , 精力不够 。案件管理部门要集中精力履行监管职能,根据监管要求确定服务范围,避免接手所有事务性工作,干扰主业 。
(3)强化监督职能,正确处理案件监督与业务治理的关系 。履行案件管理职能是手段,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是目的,也是衡量案件管理成效的重要标尺 。案件管理是在规范的司法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司法不规范所逼 , 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深化 。根据现代管理学,管理中90%的问题都是反复出现的问题 。案件管理部门要坚持特殊性与普遍性、个性与共性的辩证统一,从案件监督与业务管理相结合出发,跳出案件管理,以监督求管理 , 站在员工的高度想问题,全面提升案件管理效率 。对于流程管理和质量评估中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既要善于通过个案监督解决一个又一个案件,又要善于举一反三 。通过业务分析研判,深入查找问题带来的管理漏洞和实际困难,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 , 解决源头机制障碍和共性问题 , 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推动案件办理和管理工作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同时 , 加强案件管理队伍建设,充实案件监督管理队伍 , 给案件管理队伍充实一批懂业务、善于监督的同志,以他们丰富的办案经验及时发现案件的程序性和实质性问题;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充分熟悉监理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在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案管人员积极探索、创新创优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研究、监督管理的能力;通过“走出去”、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 学习借鉴兄弟检察机关、法院、公安等其他政法机关的好做法、先进经验 , 不断提高办案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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