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广西电价有新调整 广西阶梯电价标准

【6月1日起,广西电价有新调整 广西阶梯电价标准】广西阶梯电价标准(自6月1日起,广西电价有新调整)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力需求总量不断增加,峰谷负荷差逐年加大,电力系统调峰难度不断加大 。同时,随着风电等新能源的快速发展,预计未来低谷期会出现消纳问题 。有必要通过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来进行一定的缓解 。
为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引导电力合理生产和消费 , 鼓励用户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 2020年以来 , 自治区发改委开展了广西峰谷分时电价前期研究,提出计算方案建议进行论证,并调研了解各省经验做法 ,  召开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发电、供电、用电企业代表座谈会 , 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 , 组织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 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 , 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上表所列价格包括农网还贷资金1.5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0.1125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1.9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
2.核工业铀扩散厂、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量降低0.7分钱(农村电网还贷资金);救灾用电量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量减1分钱(农村电网还贷资金) 。
3.广西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随目录电价调整 。
实施范围
在广西供电区域内,除铁路(含地下铁路、城市铁路)、航运、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自来水生产、城乡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垃圾转运站等公共服务用电外,两部工商业及其他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电户执行本方案 。适时扩大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 。
已享受广西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降低用电成本、电力市场交易措施、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专项电价政策,以及农产品冷链物流、再生电锅炉、冷库空调节等节能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等低谷时段用电优惠政策的用户,不予叠加 。
批发(网间)电不执行此方案 。
(图/广西新能源客车)
峰谷时段各为8小时,高峰时段为9: 00至12: 00、18: 00至23: 00,平峰时段为7: 00至9: 00、12: 00至18: 00,低谷时段为00: 00至7: 00、23: 00 。
峰谷分时电价的确定
1.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实行峰谷浮动价格 。峰谷期电价浮动比例比基本电价高21% , 低谷期电价浮动比例低21% 。根据变压器容量和最大需求计算的基本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实行峰谷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2.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电价计算公式 。基本电价:广西电网同期目录销售价格表中所列电价,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后,为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的基本电价 。统一电价=基本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高峰电价=基本电价×(1+21%)+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低电价=基本电价×(1-21%)+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鼓励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与具有峰谷特性的发电企业签订电能交易合同,约定不同时期的电价 。
(图/紫金山风力发电厂)
任何其他业务
1.电网企业和用户应尽快完成计费系统的调整和计量装置的改造 。满足峰谷分时电费结算条件的,应在下一个抄表周期执行 。电网企业应提前告知,做好服务,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统一电价 。高峰分时计量装置的安装和计费系统的调整由电网企业承担,所需费用由电网企业承担 。
2.方案实施半年后,因用户原因未修改峰谷分时计量装置的,用户用电量按峰谷电价结算;因电网企业原因未完成计费系统调整和计量装置改造的,用户用电量按低谷电价结算 。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每年组织考核电网企业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盈亏情况,并视情况检查下一年度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和浮动比例 。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在兼顾用户和电力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合理利用电力资源,保持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图/广西蒙山丝绸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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