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伪劣液化气:四川一公司在气罐中掺入二甲醚,销往乡镇百万公斤

“液化气火焰不是蓝色的吗?为什么这段时间会发黄甚至泛红?”
“你让用户多烧点,烧久一点,颜色就正常了……”
以上对话是某乡镇液化气配送点负责人与四川宜宾屏山县公平液化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对话,后者显然知道液化气火焰变色的原因,而前者并不知道液化气罐中添加了二甲醚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二甲醚是一种有机化工原料 , 可用于工业制药、制冷、催化等应用领域 。国家禁止在液化石油气罐中非法添加二甲醚作为民用燃烧剂 。二甲醚的热值只有液化气的63% , 市场价格与液化气相差2000元/吨 。液化气中加入二甲醚后 , 混合物的燃烧热值会降低 , 燃烧时间变长 。更危险的是,二甲醚是胶体,会严重腐蚀液化气钢瓶的密封胶圈,造成漏气、起火、爆炸等严重安全隐患 。它曾在中国造成4人死亡 。同时,这种混合物还会产生有毒废物 , 过量吸入会影响人体健康 。
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很多人铤而走险,在液化气中添加二甲醚,牟取暴利 。去年10月,四川省公安厅组织各市州公安机关统一行动,破获了一系列制售假冒伪劣液化石油气(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案件 。这是公安部督办的大案 。截至目前,共查处液化气加气站95个 , 立案40起,打掉犯罪团伙3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8名,查获假冒液化气1500余吨,总价值3.2亿元 。
今日(3月24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四川宜宾警方获悉,该市徐州区、屏山县破获的生产、销售伪劣液化石油气案件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其中,宜宾茂源液化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等3人在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共计销售假冒伪劣液化石油气100多万公斤...
【危险的伪劣液化气:四川一公司在气罐中掺入二甲醚,销往乡镇百万公斤】警方通报:
液化气公司老板等3人
销售假冒液化气100多万公斤 。
3月24日,四川宜宾徐州警方通报,近日,该地区某液化气公司法定代表人、副经理、站长均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宜宾市人,液化石油气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明(男,宜宾市人,液化石油气公司副经理)、刘谋(男,宜宾市人,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站长)在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中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二甲醚,共计销售假冒伪劣液化石油气100多万公斤 。
宜宾市徐州区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刘川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2021年10月9日,徐州警方接到上级线索:“宜宾市徐州区某液化气公司于2021年8月从泸天化购买数十吨二甲醚,添加到液化气中灌装销售,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该局高度重视 , 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
2021年10月21日,叙利亚警方会同叙利亚住建局、叙利亚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位于叙区赵昌街的液化气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当场查获假冒液化气300余瓶、含二甲醚液化气15吨,其中生产窝点1个、仓库1个,经销门店15家,涉及翠屏、徐州、高县、珙县、筠连等区县,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 。
此外,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还在平山县投资了一家液化气公司 。2020年9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强为谋取非法利益,从李某处购买二甲醚 。他指挥充装站站长刘等人用液化石油气罐充装二甲醚,冒充液化石油气对外销售 。二甲醚销售数量约500吨,涉案金额262万元 。王某强、刘均另案处理,已被提起公诉 。
根据警方的报告,陈某在明知平山液化气公司将二甲醚作为液化石油气销售的情况下 , 允许该公司从事犯罪行为 , 并从中获利,以获取非法利益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叙利亚警方破获的制售假冒伪劣液化石油气案,是宜宾警方破获的系列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明、刘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
采访人员调查:
涉案公司从多处购买二甲醚 。
灌装液化气钢瓶,运到各配送点销售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采访了解到,叙利亚警方通报的涉案液化气公司全称是宜宾茂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于2003年11月11日 。公司储气加气站位于S206省道旁 。具备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和销售资质,但无二甲醚相关资质和专用设备 。
▲宜宾茂源液化石油气公司 。
据警方调查 , 犯罪嫌疑人陈某自2004年开始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 , 2014年担任宜宾茂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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