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韩美医疗美容医院怎么样 韩美怎么样( 二 )


案例四:浙江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整形美容功效案 。
基本案情:2020年6月,执法人员在新氧医美治疗平台发现“氧之美丽日记zuzmc 3.11假体隆胸”和“爱来世美丽日记6.15鼻部物品”为艺星集团其他医院案例,并非涉案医院真实案例 。但当事人在病例下标注了“医院:宜兴整形美容医院(台州旗舰店)” 。同时,委托人利用患者的形象进行宣传 , 展示手术过程的照片和手术后的效果,利用虚假病例进行商业宣传,也容易误导消费者 。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5万元 。
案例五:浙江舟山市定海易丹美容会所虚假宣传效果案 。
基本案情:2021年4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店内悬挂换牌宣传板,印有“引进2015年国内最先进美容保健项目”等内容 。护理室里有三块“JIMI水会”宣传板,上面印着“特点一:通过纳米科技,将水转化为纳米雾状颗粒,利用热膨胀原理,打开皮肤毛孔,形成皮肤唤醒效果,将皮肤浸泡在42℃的热水中5min,可长达一周防止紫外线造成的伤害 。”还包含了三组消费者使用前后的对比照片 。当事人不能说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
案例六:浙江温州建国化妆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光子能量产品 。
案例:2021年4月,当事人在温州金顺国际宴会中心组织了“凤凰阳光光子床健康项目发布会”美容培训会,宣传光子能产品 。广告牌内容包括:睡眠质量优化85%,新陈代谢加速13%,毒素净化69%,寒湿排出72%,亚健康改善90%等 。委托人经营的光子能量垫、光子能量带是一般产品(非医疗器械),但宣传其疾病防治效果和医疗功能 。他们通过制作宣传资料、编制使用宣传话术资料、组织美容培训会等方式虚假宣传自己产品的性能和功效,达到诱导顾客购买的目的 。截至被执法人员查封之日,涉案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335915元,销售利润67715元 。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 罚款20万元 。
案例七:山西省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良玉美容仪器经销处虚假宣传效果案 。
基本案情:2018年4月30日 , 当事人取得南京向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采取店内体验式销售方式,经销该公司生产的向梅人体减肥仪(型号AM-8200);2020年7月,当事人打印了《常见疾病管理方案》,附在已购买该产品的客户身上 。印刷本包含通过在身体不同部位使用该仪器对糖尿病和其他疾病的管理方法 。容易让大众误解仪器对相关疾病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
三、通过“刷信”和直播虚假宣传案件 。
随着医美行业消费群体的日益普及,消费渗透率提高,年轻、新接触消费者增多 。但医美行业具有单次消费价格高、专业知识复杂、决策失误风险高等特点 。,这使得消费者在消费前大多通过互联网研究“策略” 。“评价”是消费者做出医美消费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 。正因为医美消费的这些特点,原本需要消费者根据真实服务体验撰写的消费者评价等内容,被一些无良医美机构弄虚作假 。一些机构通过“刷信”编造用户评价、直播、发货等虚构交易、虚假评价,误导消费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甚至出现医美整形失败的案例 。
案例八:江苏省南京西韩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编造用户评价虚假宣传案 。
基本案情:当事人为尽快打开市?。?自2020年6月起雇佣张等8名刷单人员,以消费者身份在大众点评当事人网店平台下单并支付费用 , 但未实际消费 。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向上述8名刷单人员退还下单费用,并按照30元/单的标准给予刷单提成 。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当事人通过实际下单、未实际消费等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在大众点评网平台形成虚假销售状况和用户评价 。当事人共支付票据220张,佣金6600元 , 货款13.48万元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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