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诉讼费谁出 律师如何收费

我们知道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保全费等 。)在诉讼中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有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 有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 , 双方按照案件胜负比例承担诉讼费 。
律师费是当事人诉讼中的另一项重要费用 。当案件金额不高 , 甚至是主要的诉讼费用,当事人经济状况不那么好的时候,就给他们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
那么,律师费是和诉讼费一样由败诉方承担 , 还是由败诉方按败诉方比例承担?
关键词:律师费;律师费的承诺;失败的一方;失败的一方承担
回答:大部分情况下不是,就是大部分情况下双方都自己承担律师费 。只有在双方事先约定且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败诉方才会承担胜诉方聘请的全部或部分律师费 。
很容易理解 , 双方约定因纠纷或一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由另一方或败诉方承担 。那么,哪些具体案例也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呢?
以下是这些具体案例的摘要:
特定类型的案件
指定
法律依据
地方法院
人身侵权案件
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1.《民法典》第1182条2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大部分法院不支持,上海法院支持 。在其他地方 , 也有零星的法院认为律师费是人身伤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 或者认为必要时可以支持 。如:(2021)冀03民段221号;(2019)闽段2913号,甘04;(2019)鲁06民初字第443号
人脸识别侵权案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截至2021年9月 , 没有公开案例 。
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第十七条
多数法院支持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大部分法院不支持 , 上海法院支持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沪〔2005〕21号)
上海法院支持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被诉侵权人败诉的,应当承担原告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 。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原告滥用了起诉权,原告应当承担被告的合理费用 , 包括律师费 。
1.专利法(2020年修订)第71条2 。《著作权法》(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4 。商标法(2019年修订)第63条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要求赔偿合理费用的批复(法释〔2021〕11号)
多数法院支持 。
商业仲裁案件
在深圳劳动仲裁和诉讼中,劳动者胜诉的律师费不得超过5000元 。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版)第52条2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条例)
多数法院支持 。
网络侵犯个人权益
这是合理的费用,应由败诉的被告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第十二条
多数法院支持 。
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滥用诉讼权利和不诚信的案件 。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无过错方的律师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意见(法发〔2016〕21号)
多数法院支持 。
实现担保权的案例
1.《民法》第691条 。《民法典》第389条
多数法院认为属于实现债权的成本,应予支持 。
上述具体案件的律师费一般由败诉方作为合理费用承担 。但需要注意的是 , 法院也会对律师费的必要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必要性是指,就本案诉讼的难度和工作量而言,律师的收费是合理的 。真实性是指必须有律师合同、律师发票等相关支出凭证 。如果没有相关支出凭证,法院只能根据案件难度和工作量酌情支持 。
法律依据如下:
【打官司的诉讼费谁出 律师如何收费】《民法典》第1182条【侵犯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被侵权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予以赔偿;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 。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民〔2000〕44号《关于审理民事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五、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14 。律师费可以作为损失索赔吗?我们认为,所谓损失是指违约方或行为人的不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财产利益的损失 。律师费在性质上应属于财产性利益,原则上可视为损失,但不应超出行为人或违约方预见的范围 。目前律师收费有两种:按规定收费和按协议收费 。我们认为,被害人与律师协商确定的律师费高于相关规定的,可以认为高于的部分超出了加害人或者违约方应当预见的范围 , 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信息处理人通过处理人脸信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 , 自然人依据《民法通则》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主张财产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自然人为停止侵害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可以视为《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的财产损失 。合理费用包括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调查取证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在赔偿范围内计算合理的律师费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 ,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 , 按照其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权利人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类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 , 是指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利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下列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修复受损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抢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的,车辆重置费用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受损车辆的价值;(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造成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营运车辆无法继续使用而造成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2005〕21号)的通知 。2.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未涵盖的费用提起诉讼 , 如受损车辆修理期间租车费用、租用拐杖等康复工具的费用、 以及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答:相关赔偿责任成立后,如何正确把握赔偿范围是侵权赔偿的司法难点之一 。我们认为,可以主张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 。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适用全额赔偿原则,即根据损失范围合理规定赔偿范围 , 并考虑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经实际发生且必须合理 。专利法(2020年修订)第七十一条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权利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故意侵犯专利权 , 情节严重的,赔偿金额可以是依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权利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种类、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支付3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金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尽最大努力提供证据且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帐册、资料主要在侵权人手中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帐册、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断赔偿数额 。著作权法(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赔偿;权利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权利使用费进行赔偿 。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 , 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 。权利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尽必要的举证责任且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掌握在侵权人手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 , 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侵权复制品;材料、工具、设备等 。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 , 责令无偿销毁;或者在特殊情况下 , 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无偿进入商业渠道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 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为侵权行为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件,在赔偿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律师费 。《商标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 , 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所有权人的权利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 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 , 赔偿金额可以是依照上述方法确定的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确定赔偿数额 , 在权利人已尽最大努力提供证据且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帐册、资料主要在侵权人手中时 ,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帐册、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断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裁定赔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下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时,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裁定销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但特殊情况除外;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材料和工具,责令无偿销毁;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物资、工具无偿进入商业渠道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不得进入商业渠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第十七条《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 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调查取证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赔偿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律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要求赔偿合理费用的批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被告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要求赔偿合理费用的请示》(沪高法〔2021〕215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诉讼行为构成法律规定的滥用权利,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原告赔偿其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的 。依法由诉讼支付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原告赔偿上述合理费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版)》第五十二条费用承担(1)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决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2)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赔偿胜诉方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仲裁庭在决定败诉方赔偿胜诉方处理案件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考虑案件的结果、案件的复杂程度、胜诉方及/或其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条例第五十八条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中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将债务人的权利代位行使给对方,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方当事人对债务人的抗辩 , 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民法典》第540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第十二条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 。合理费用包括被侵权人或委托代理人调查、获取侵权证据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在赔偿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律师费 。因侵害侵权人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在五十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意见(法发〔2016〕21号)22 。引导当事人诚实理性诉讼 。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和律师费的杠杆作用,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督促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 。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拖延履行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给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支持无过错方赔偿合理律师费的合法诉求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担保的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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