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有哪些( 三 )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 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如刺猬、狼、果子狸、野猪、松鼠、竹鼠、棕胸竹鸡、灰胸竹鸡等 。
刑法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有哪些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 ,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该条款涉及罪名如下: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收购” , 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收购行为;“运输” , 包括采用携带、邮购、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 , 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如虎、金丝猴、野马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只即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如河狸、野骆驼、扬子鳄、野牛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只即构成“情节严重”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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