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派出所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报警警察不管怎么办

前几天听朋友说了这样一件事 。朋友的一个亲戚小李,因为在网上打赏女主播,认为自己被骗了20多万 。结果她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不管 。她求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小李在某直播平台认识了喜欢的女生 , 经常打赏女主播 。一来二去,她终于和女主播发展成了女朋友 。谈婚论嫁时 , 女主播提出需要20万彩礼 。小李一时拿不出这么多,就说每个月赚的钱分一部分给他,一年左右就够了 。结果一年过去了,钱也快给了,但是女孩不同意也不答应退钱 。小李也从侧面了解到女孩是有妇之夫,感觉被骗了,于是去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 但是刑警大队的民警态度非常不好 , 告诉小李这是男女朋友之间的感情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把小李送走了 。但小李总觉得不对劲,又不知道从哪里推理,就通过朋友咨询我 。他该怎么办?
我问了小李付款的细节,比如在什么场景,具体的付款金额和时间 。经过初步了解 , 我认为还是有造假的嫌疑 。刑警队不应该这么草率的下结论,应该先做前期调查,再决定是否立案 。具体到这个事件,首先我们要知道报案后我们享有哪些权利 。
第一 , 你要知道去公安机关报案后你享有哪些权利 。
我们向公安机关报案后 , 如果是治安案件,如果公安机关受理后必须给我们开具回执 , 我们可以通过回执查询案件的进展和情况 。如果举报是刑事案件,不管立案与否 , 你都要给我们一个书面答复 。具体到小李的案子,即使不立案 , 也不能只是口头告知,必须出具不予立案的法律文书 。了解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针对接到举报后拒不受理案件、不依法受理和立案的不作为,《意见》要求,完善受理举报登记制度 。凡属公安机关管辖的举报,都要受理 。所有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都必须在网上登记 。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登记,当场受理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
也就是说,我们报案后,公安机关必须当场给我们开具回执,回执上会有案件查询代码、查询网站或电话 。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政府网站、微信官方账号、手机APP等各种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 , 以及公安机关、派出所内设置的计算机信息终端,自行查询接报、立案、办案情况 。
如果报行政案件 , 《意见》规定 , 原则上行政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审查完毕,疑难复杂案件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 。也就是说,我们举报行政案件,一般是24小时内知道是否受理,最迟不超过3天 。
如果我们报的是刑事案件,一般刑事立案时限不超过3天 。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 , 立案时限不超过7日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立案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 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予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 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控告人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
那么,急需看小李的情况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条件 。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二、犯罪报告必须符合立案条件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报案、控告、举报、投案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这一规定表明,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 , 有犯罪事实 。这是立案的前提,这个犯罪的事实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根据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 。也就是说,不能仅凭尚未被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线索就立案 。
第二,要追究刑事责任 。意味着被追究的行为符合刑法的构成要件,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的目的是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 那么就不应该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三种 。(1)不构成犯罪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危害社会的行为 , 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 。(二)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的 。超过追诉期限的犯罪,赦免免除处罚的犯罪,告诉后才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案件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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