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2.5万斤鲇鱼被起诉,这种傻事别再干了( 二 )


一位代理过多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深律师告诉采访人员,实际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当放生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他说,“早在2016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时,就对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的行为作出限制,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 , 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
如何理解放生?其实,这一法律规定的“放生”不能理解为“放归”,因为“放归”是将人工繁育、救护受伤后的野生动物等放到其生存的野外状态,这是保护、拯救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当被法律所鼓励,而“放生”是将野生动物放到野外环境的行为 , 需要充分考虑物种适应放生地的各项自然条件,以及确保放生后不会对所处生态环境和原有物种造成负面影响 。
在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曾联合印发过《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其中提到 , 要强化水生外来物种养殖环节监管,推进水葫芦、福寿螺、鳄雀鳝等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而在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规定 , 海关应当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以及经评估具有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依法进行处置 。
2022年8月3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 , 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放生的具体办法 。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 , 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
律师坦言,因为法律属于事后监督,但是放生尤其是私人放生往往是偷偷进行,对于林业和野保部门而言,一些人自发组织的放生行为,如果没有申请备案,由于人手有限,执法部门难以及时发现、查处,而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如果破坏生态环境就由环保部门调查,交由其他机构对破坏生态造成的经济损失认定 。对放生野生动物的由林业部门或者森林公安调查 。”破坏生态造成的经济损失认定,要进行长时间观察 , 往往执法成本很高 。
专家建议:哪些该放哪些不能放应该提高认知
在知名科普博主、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卓诚看来,合理的放生行为核心是要基于评估,或者基于一些科学的观念放生,“比如,你要去提前了解你想放的这个物种,是否适合放生?既包含这一物种是否适合当地的生态环境,也要去考虑这一物种当时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直接放生?以及是否需要进行一些提前的救治,救治之后再用于放生 。”
他说,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放生鱼类 , 放鱼的时候除了放本土物种之外,还有一个搭配的作用 , 因为有些善心人,他可能对食物链对生态环境并没有明确的概念,所以可能会放一大堆的“掠食者”,即便这些掠食者属于本土物种,但是也不能大量地一次性放到同一个环境,这样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
周卓诚告诉采访人员,由于在某一时期,人们生活中接触的几乎都是野生动物,认为放生这件事情本身是一个相对中性的事情,甚至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一件比较积极,又是维护生态环境的一件事,但是到了当前的背景下,由于人类生活中所接触的绝大多数都已经是养殖物种,那么究竟这些物种能不能放,该怎么放,这时候需要提高认知和科学知识,“普通人对于放生这件事需要更加谨慎 , 首先不能乱放,因为乱放生不但可能破坏生态 , 还会导致放生变杀生,更大的问题是导致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 有可能会被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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