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


看守所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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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
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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