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房地产预售政策 昆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二 )


施行前取得预售许可并处于监管中的房地产项目 , 按照《通知》要求根据项目现状核算监管额度,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未达到监管额度的须补缴,足额补缴前暂停资金的拨付 。
存在已逾期交付或较大逾期交付风险的,属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按照“一楼一策”方案建立政府指定监管账户,实施封闭管理 , 保障账户资金安全,用于保障商品房项目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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