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男子花3万买房,17年后房子价值1135万,原房主:还我房子( 四 )


何大海一家长居老房 , 自始至终都没有索要过赔偿,只想要一个家,可于泊基于自己的利益,将何大海一家告上了法庭 , 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他的做法难道真的对吗?这就是所谓的“无利不起早”吗?
利益固然重要,人品也坚决不可忽视 , 于泊的做法多少有点让人难以理解了!

2001年男子花3万买房,17年后房子价值1135万,原房主:还我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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