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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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非承包人的原因暂时停工;
5、延期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不可抗力 。
【法律依据】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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