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北京公租房要求 北京申请公租房要求

申请北京公租房必须满足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轮候家庭 。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
3、京籍无房职工家庭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 。
4、外省市来京家庭:
(1)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2)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3)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 。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

申请北京公租房要求 北京申请公租房要求

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
1、北京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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