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生一审四罪并罚被判十四年半,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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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刘远生伙同张家慧,利用张家慧职务上的便利,为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 , 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515万元;伙同他人以捏造的事实多次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情节严重;帮助他人伪造证据并多次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使用;未经授权伪造公司印章一枚 。
审理该案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远生构成坦白,可从轻处罚 , 其有退赃表现 , 可酌情从轻处罚 。刘远生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以从宽处理 。遂判决刘远生犯受贿罪、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60.5万元 。刑期至2033年12月31日 。

刘远生一审四罪并罚被判十四年半,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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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生因犯受贿、虚假诉讼等四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60.5万元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谢寅宗 图
与公诉机关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时亦认罪认罚
判决书显示,刘远生生于1966年3月12日,博士研究生学历,系贵州道真县人 。2019年5月31日 , 刘远生被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因涉嫌行贿罪 , 2019年8月2日被儋州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 。2020年2月2日,刘远生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儋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3月6日,刘远生因涉嫌虚假诉讼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次日被执行逮捕 。
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刘远生犯受贿罪、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海南省高院指定管辖,2021年1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判决书显示,刘远生针对检方的指控自愿认罪认罚,并与公诉机关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刘远生均无异议 。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
与张家慧共同受贿2515万元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期间,刘远生接受请托、收受财物,向张家慧转达请托事项,由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便利,以向相关法官打招呼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25名请托人2515万元 。这些款项被用于刘远生、张家慧的家庭开支及刘远生实际控制公司的项目开发等方面 。
澎湃新闻查阅判决书发现,刘远生收受请托人最大的金额为500万元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7年5月金螳螂公司曹黎明请托张家慧和刘远生,为该公司装饰合同纠纷案提供帮助,并送给刘远生300万元 。刘远生收钱后告知张家慧 。张家慧接受请托后,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向陈恒(时任三亚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庆(时任三亚中院院长)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但二人未按照张家慧要求支持金螳螂公司诉求 。
2018年初,该案在海南省高院申请再审,曹黎明再次请托张家慧和刘远生为该案提供帮助,张家慧接受请托后,利用职务便利向邹汉江(时任海南省高院申诉复查业务庭负责人)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并在审委会上发表了有利于金螳螂公司的意见 。最终海南省高院指令三亚市中院再审此案,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8年下半年,刘远生再次收受曹黎明200万元 。
判决书载明,邱代伦的500万元则是一次性支付的 。2018年,深圳甲乙丙开元投资中心向海口市中院申请拍卖乐东“美好·龙沐湾”项目二期土地,因涉及多位债权人和众多购房者,易引发社会群体事件 , 分管执行工作的张家慧要求暂停该案执行 。
为推进项目土地的拍卖程序 , 深圳甲乙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现更名为深圳甲乙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邱代伦通过刘远生请张家慧帮忙,于2019年上半年在刘远生办公室送给刘远生500万元 。刘远生将收钱及请托事项告知张家慧,张家慧答应帮忙 。此后 , 张家慧利用职务便利,在推进该项目风险化解及方案制定等方面为邱代伦提供帮助 。
判决书载明,刘远生最少的受贿金额为10万元 。
刘远生一审四罪并罚被判十四年半,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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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履行担保假象虚假诉讼,致一浙企财产被查封多年
刘远生被追究的虚假诉讼罪,只有一个犯罪事实 。判决书载明,2011年9月,浙江温州万顺植物素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万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妻子的表弟陆义想向海南明日香时任董事长黄健明借款3000万元,三个月利息4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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