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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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 , 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 ,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 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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