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见义勇为属于无因管理的一种吗】从法学理论上来说 , 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是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更明确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无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收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 , 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这些规定可作为见义勇为索赔案件的处理依据 。
推荐阅读
- excel计算产品最多一天的销售数量
- 剑网3黑白路怎么完成 剑网3奇遇黑白路奖励一览
- 钢结构建筑火灾要避免在哪些位置停留
- 艾尔登法环闪退解决方法 老头环闪退怎么办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苦笋和甜笋怎么区别
- 剑网3奇遇天涯无归怎么触发 剑网3天涯无归奇遇触发条件一览
- 建筑5大员证哪几个重要
- 艾尔登法环闪退怎么解决 艾尔登法环白屏闪退问题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