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一、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 , 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 , 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
此外 , 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 , 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 , 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
二、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 , 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 , 具有诺成性 , 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 , 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合同里怎么体现预付款】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 ,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 , 预付款应当返还 。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 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 适用下列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 , 由债权人负担 。
推荐阅读
- 碧蓝航线巴丹介绍 白鹰精锐航母巴丹立绘欣赏
- 从哪些部位判断女性健康
- 手机无线装置已关闭怎么回事
- 泰拉瑞亚如何刷罗盘
- 新版QQ个人资料修改封面图片的方法
- 碧蓝航线艾尔温星期天的水族馆怎么样 艾尔温伴生皮肤立绘欣赏
- 武昌理工学院是民办还是公办
- Microsoft Store是干什么的详细介绍
- 微信实名认证需要人脸识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