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拍卖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


能否拍卖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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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方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因此如果想要申请执行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当对担保人提起析产诉讼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能否拍卖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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