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武鸣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材料


南宁武鸣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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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1.南宁市武鸣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2.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5.居住状况证明;
6.已与本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武鸣区城厢镇八个社区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
【南宁武鸣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材料】7.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查询证明,主申请人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在本城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含外地社保转入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
保障资格申请方式: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 。一个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 。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 , 需要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
主申请人的申请经受理机构受理后,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予受理;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已经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 , 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予受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和与其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可以由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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