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个税汇算办理方式

【南通个税汇算办理方式】

南通个税汇算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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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 , 单位应当代为办理 , 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 , 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 , 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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