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2点起至16日江门部分户政业务暂停办理


2月11日12点起至16日江门部分户政业务暂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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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部分户政业务暂停办理的公告
【2月11日12点起至16日江门部分户政业务暂停办理】各位市民朋友:
由于系统升级改造,我市公安户政窗口将于2023年2月11日12:00至2月16日0:00暂停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等业务,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
江门市公安局
2023年2月9日
【拓展阅读】居住证办理条件:在江门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
注意:申领居住证需先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居住登记申报),申报满半年方可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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