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北大教授:年轻人现在没有精力,没有能力去生那么多的孩子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乔晓春
谈生育登记制度
“我个人认为,生育登记意义不是很大 。”
正观新闻采访人员:四川省近期公布了最新修订后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生育登记制度 。
乔晓春:这要从最早的计划生育制度谈起 , 严格来说生育登记制度实际上是过去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延续 。最初政府为了尽可能地控制生育,在生育环节上的一个有效管理办法就是通过证照,比如最早有准生证,后来改为生育证,再往后又改成生育服务证,现在是完成生育登记后要生成生育登记凭证,其实就是换了名字,实际核心都是为了方便管理,在计划生育后期又提出用于生育服务 。
《办法》中规定,在生育登记之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将生育登记的信息提供给登记人所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或者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也会为办理生育登记的公民及时提供生育服务 , 如生育咨询服务、疫苗预防接种、儿童健康服务等 。
当下计划生育“管理”这个功能也就越来越弱化了,但传统计划生育的这种工作方式还存在,比如生育登记,承载了统计功能,可以统计有多少人生孩子,也能为老百姓提供一些生育服务 。
正观新闻采访人员: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 , 您对此怎么看?
乔晓春:四川省之前的生育登记和婚姻有关联,这其实是旧版计划生育条例里规定的 。但是大家必须要清楚,在推行计划生育之前,生育和婚姻是没关系的,婚姻有婚姻法,生育没有限制,但新出生的孩子要去户籍部门登记、上户口 , 这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制度 。计划生育实行到现在,对生育的限制越来越少了 , 比如从2015年的二孩 , 到2021年的三孩 。
尽管《办法》强调生育登记有人口监测和服务功能,但我认为在现有情况下,生育登记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因为没有生育登记这两个功能也都可以实现 。比如,新出生的孩子在医院有出生证,那意味着只要生了孩子,实际上都已经进行了登记;再比如,根据法律规定,生完孩子必须去公安部门登记并上户口,这样也可以根据这个登记为生育人群和新生儿提供服务 。
严格来说,只要是生育就应该得到生育服务,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如果规定只有完成生育登记以后才能得到服务,实际上是对服务的限制 。
尽管《办法》里强调不能以出生登记为名,去限制入户或者入学,但以生育登记为名去限制申请生育保险、限制获得生育服务,反倒给群众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和麻烦 。所以说 , 如果没有生育登记这个制度实际上对老百姓可能会更好 。
我个人认为 , 生育登记意义不是很大 。
谈取消婚姻限制
“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
正观新闻采访人员: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有人说是为了“鼓励生孩子”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乔晓春:如果把取消婚姻限制看成是为了“鼓励生孩子”,我觉得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第一 , 这件事情对于生育来说其实并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因为现在的年轻人不生孩子,并不是因为生育和结婚的绑定才不生孩子,更多的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生育成本高,孩子教育的问题,包括妇女就业问题、住房问题等,这些导致年轻人压力很大,实际上这才是年轻人不愿意生孩子的主因 。
第二,“出生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其实对于人口的增加几乎没有贡献,因为中国人很多,而且中国人都比较传统,跟西方、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婚外生育比例都非常低,所以这件事情实际上并不会对出生数量有特别大的影响 。
正观新闻采访人员:有网友疑惑,“出生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就不需要准生证了,那还要结婚证干嘛?”您怎么看?
乔晓春:这个说法有些偏激,婚姻和生育并不是同一个问题,婚姻本身有婚姻法,结婚是两个人之间在法律上建立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并且在进入婚姻以后双方成立了一个正式的家庭,家庭成员之间也会涉及法律关系,包括赡养父母,抚养孩子,财产分配,遗产继承,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正是因为有婚姻的法律规定,所以结婚与否实际上有本质的区别,婚姻保障了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的稳定 。
正观新闻采访人员:您对“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有何看法?
乔晓春:四川省官方其实明确强调了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并不是为了鼓励生育 , 其实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人口监测与生育服务的本位 。“鼓励婚前生育、非婚生育”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 因为生育这件事情原本就不应和婚姻挂钩 , 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考虑 , 生育登记这件事情针对的只是“生育” ,  跟什么形式的生育是无关的 。不管你怎么生 , 只要是生了孩子就要登记 , 至于这孩子怎么生的,是已婚生的还是未婚生的,应该由另一套制度来规范,而不应该由生育登记来规范 。要把法律层面的问题归为法律,道德层面的问题归为道德,生育登记仅仅只是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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