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去世了,车主还在索赔 | 深度聚焦( 二 )


6月27日中午,我把监控视频的片段发到微博,当时就是觉得气愤,想曝光这种恶劣的行为 。没想到第二天就上了热搜 。
小区里的人也都看到了,微信群里有人说:“需要帮忙的话 , 我们出来给你证明 。”
事情引起关注后 , 民警喊我去做了笔录,给了我报警回执单 。6月29日,我看到老人被民警带走了 。
其实,我平时不是一个很较真的人,上海疫情爆发时,我居家办公了两个月 。楼上的邻居每天噪音扰民,由于疫情原因,民警只能通过电话协调 , 没用,我只能忍着 。解封后,又赶上了公司大裁员 , 没有赔偿金,我觉得仲裁无望,也没有追究 。
我想 , 如果老人或者监护人出来道个歉,这件事或许就能结束了,赔偿多少无所谓,我要的是一个态度 。
那之后我一直在等警方对老人的精神鉴定和摩托车损鉴定的结果 。我一直催,但每次答复都是“还没出来,什么时候要看鉴定机构那边 。”
我等不及了,决定起诉老人 。考虑到事情证据充分、律师费贵,我决定自己打官司,哪怕多花些时间也行 。7月23日,我提交了一份自己写的起诉状,但因为不专业被打了回来 。很快有一位律师网友联系我 , 帮忙重写了一份 。后来庭前调解,老人和儿子都没有到场 。派出所民警也告诉我 , 他们找到了老人的儿子,给他做工作 , 但他没有要赔偿的意思 。
我原本是可以接受调解的 。人都会犯错,重要的是犯错后的态度 。如果老人或她的子女过来道个歉 , 商量一下,这件事完全可以解决 。但他们都避而不见,我觉得那必须让对方付出代价,追究刑事责任,赔偿已经不是我的首要诉求了 。
我查了相关法律,损坏财物金额超过5000元就达到了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4S店给我的定损单金额是1万多元,我想应该够给老人定罪了 。但8月2日浦东分局给我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损失项目的价格为4087元,这远低于4s店之前的估价 。在我强烈要求下 , 警方进行了补充鉴定,两次鉴定金额加一起是9547元 。
8月9日,民警告知我老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由于我和老人不认识 , 之前没有任何冲突,因此不属于故意损坏 。
直到9月23日 , 浦东分局才给出了老人的精神鉴定意见通知书 。意见书认定:被鉴定人患器质性精神障碍 , 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对本案应评定为有受审能力 。
11月22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告知我20之内开庭判决 。12月2日原本是视频开庭的时间,我以为快要看到光明了 , 但书记员几天前突然电话告知我开庭取消了 , 说老人没有手机,无法参加视频开庭 。之后,又因疫情防控、老人身体不适合开庭等解释延期 。
我特别失望,没想到在这一步被卡住 。后来,我从民警处得知 , 老人于今年1月24日去世了 。其实12月听说她感染新冠的时候,我就有了不好的预感,没想到还是没等来开庭 。
老人去世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最终做出“终止审理”的裁定 。
很遗憾,这成了一个没有结果的案子 。如果刑事判决顺利,这对于其他类似的案件也是很有意义的 。
4s店给摩托车做出的维修估价单
老人去世后,我看到了一些负面声音,心情真的不好受 。很多人私信骂我 , “这么年轻,为什么和一个老人去计较?”“不得好死……”,各种诅咒都有 。还有人质疑我停车的位置不对,我不得已发了另一个视角的监控视频自证清白 。
还有人说你买这么好的车做什么?还不能遮风挡雨 , 我只能笑笑 , 不知道怎么解释这种情感 。摩托车对我来说绝不只是一个交通工具 , 我从小在我爸的摩托车上长大 , 他去哪里都载着我 。
大学毕业工作后,我就慢慢攒钱,下定决心要买一辆自己的摩托车 。骑在车上的时候,我可以享受风和自由 , 忘掉生活的所有烦恼,这是属于我自己的时间 。
现在我的摩托车放在地下车库几个月没动了 。车子有部分还没有修好,有的零件得从国外进,要花些时间 。从前每个周末我都会花一天出去骑车,但这半年来 , 我的周末都用来关注案子的进展、整理资料,接受采访 。真想回归正常的生活 。
我现在的住处,离法院四五十公里,法院周末不上班,我不得不在工作日请假好几次去递交材料 。工作间隙我会抽空和相关的人员打电话对接、看网友的评论,精力分散也导致了一些工作上的失误 。还好当时的领导知道我的情况,比较理解我 , 但那段时间我还是会经常失眠、做噩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