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都领了怎么办 生育津贴和工资都发了,还能追回吗


生育津贴和工资都领了怎么办 生育津贴和工资都发了,还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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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物价升高,衣食住行无一不增加着生活的开销,特别是将要生宝宝的家庭,从怀孕开始的产检到孕期为宝宝准备的待产物品,还有出生后各种奶粉尿不湿等物件的囤货,这些都要花钱 。

生孩子如何能够省着花成为了头疼的事,产前如果有生育保险 , 生孩子就会省很多钱,准爸爸准妈妈们,你们都了解过这是什么吗?一、生育保险定义

所谓生育保险,是一种为女性在生产后阶段暂时不能工作的物质补贴,大家都知道生产后的产假阶段 , 产妇是没有经济来源的 , 而有了生育津贴,产妇就能享受到国家发放的津贴补助,这有助于减少家庭经济负担 。
生育保险主要涵盖产前的生育津贴以及怀孕到生产过程各种医疗费用后续的报销费用 。
二、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生育保险对女性来说,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 。其中生育医疗费就是在孕期产检发生的各种检查治疗费用,符合医保部分的可以总共报销五百元 。分娩时产生的费用根据顺产或剖腹产的条件做区分申报 , 基本在4000-6000之间 。
还有生育津贴 , 这个对产妇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报销费用 , 是指在产后休产假阶段由国家发放给个人的津贴 。只要个人连续缴足一年以上的社保就可以享受 。主要费用指标为用人单位上一度所有参保人生育保险的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中指出,高过个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如果不够工资标准的,那么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差额 。
举例说明:如果产妇每月生育津贴按照指标算是国家补贴5000元 , 用人单位在社会的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单位应该将这5000元全额发放给产妇,不能按照自家公司的平均工资克扣多余的 。如果是反过来,国家补贴4000元,用人单位平均工资5000元,那公司应该补足 差价1000元 。
三、生育保险申报流程

1、领保条件也是非常简单,男女双方,只要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该参加生育保险 。公司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之后,办理了参保备案,并且在当地生育,便可以领取生育保险 。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给你缴纳了社保,并且符合各地的政策,累计缴纳一定时间后,那么你生育时就可以领取生育保险 。
2、孕妇只要由所在单位中投了生育保险且累计超过一定时间后(比如广州需要累计缴纳一年),则可带着相关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准生证及复印件、医保卡、一寸红底照片等前往当地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并领取生育保险凭证 。等到产期生育津贴就会按月发放到孕妇的银行卡中 。
3、如果孕妇是失业状态 , 但是具有生育保险,则需要女方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失业证明,然后准备夫妻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社保卡等,将证明交付给男方公司办理 。具体流程按照每个地区不同规定实施 。
四、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领取吗?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位岗位期间 , 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并非工资之外的福利待遇 。
根据人社发〔201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1、参加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
2、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1-12月)缴费基数之和/上年度(1-12月)实际缴费人数之和 。
3、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 , 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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