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病假的规定是怎么样子的 劳动法对病假的规定 病假条


劳动法对病假的规定是怎么样子的 劳动法对病假的规定 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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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 , 因病假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时有发生,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用人单位则享有用工管理权,双方均应在合法的边界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自己的义务 。
 一、从劳动者角度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换言之劳动者如果确实存在生病的事实以致无法正常提供劳动,则依法享有请休病假的权利;相应的,劳动者应对生病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应根据公司规定提交请休病假的手续 。
 案例一:劳动者对生病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2008年1月16日小齐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7年6月19日起小齐一直向科技公司邮寄病假证明称身体不适需要休病假 。2017年8月31日科技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因小齐2017年7月提供虚假病假证明 ,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自2017年8月31日起与小齐解除劳动合同 。次日科技公司向小齐邮寄送达了上述通知 。后经过仲裁及诉讼程序,小齐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庭审过程中 , 科技公司出具了2017年7月3日、17日、31日的三张休假证明书原件,并表示经向就诊医院核实,小齐在上述日期并无就诊记录、上述三张休假证明书也并非该医院出具 。后经法院依法调查,证实科技公司所述属实 。再经本院询问 , 小王对科技公司所述事实也予以确认 , 同时表示自己确实生病了 , 但无法就此提交相应证据材料 。科技公司进一步说明,公司作出解除决定的依据为《劳动合同》及《公司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中均载明“伪造或提供虚假病假证明,查证属实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王对《劳动合同》及《公司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真实性认可,确认知晓相关规定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科技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决定具备事实与制度依据,符合法律的规定,系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 故判决驳回了小齐的诉讼请求 。
 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小齐提供虚假病假证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科技公司以该行为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为合法解除 。鉴此法官需提醒劳动者,如果生病了,务必提交真实的病假证明 , 如果病发突然 , 就医地点无法出具病假证明材料,也应该保存就诊资料,并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事后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出具合格有效的病假材料 。
 案例二:劳动者应履行请休病假手续
2015年9月15日小张入职某地产公司,担任预算师,双方签订有期限为2015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14日的劳动合同 。2017年6月5日上午小张给其主管领导发短信称“脚扭伤 , 请病假一周” 。主管领导回复“请按照公司规定尽快提交请假手续 。”2017年6月12日小张再次给主管领导发短信请病假一周 , 主管领导回复“按公司制度执行请假申请吧 , 具体请联系人力” 。同日,公司人力给小张发短信称“您好,如休病假请履行请假手续 , 如未请假请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正常出勤签到”;小张回复“本人在休假期,已跟主管领导请假 , 上班后我再提交病假资料”;人力回复“您可以在家通过OA系统完成相关请假手续,请尽快提交” 。整个期间,小张均未提交请假手续 。2017年7月3日地产公司以小张旷工且不服从公司管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后经仲裁及诉讼程序,小张要求地产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法院经审理查明,地产公司设置有详细的请休假制度 , 小张对相关制度也清楚知悉 。其中 , 《请休假管理程序》规定:员工因急诊申请病假 , 应及时向直属领导请假,并在假期生效之日起3日内通过OA系统提交请假单并附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逐级完成请假单审批流程,不能提供急诊证明的,员工需重新提请其他假别的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的情形视为旷工;12个月内旷工累计3日及以上者为重度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庭审过程中 , 地产公司主张为合法解除,小张则提交了2017年6月5日之后的相关诊疗材料 , 小张表示自己确实生病了,没有履行请休手续不应视为旷工 , 公司是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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